招标
秭归县2024年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S457高水线K20+757-K27+000、K31+000-K36+000结构性改造)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4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秭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李涵15872608759
招标代理机构大发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英159716236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1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2024年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S457高水线K20+757-K27+000、K31+000-K36+000结构性改造)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鄂交发〔2024〕24 号”、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宜市交发〔2024〕38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发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秭归县境内
2、建设规模:S457 秭归境高水线木城至柏阳坪段、三溪河至红石岩段路面结构性改造工程。项目位于秭归县,起止桩号分别为K20+757-K27+000、K31+000-K36+000,路线全长 11.243km,二级公路,设计速度 40km/h,路基宽度 8.5m,路面宽度 7m,双向两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路线维持既有线形,路面中线按既有平纵面拟合。
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路面改造、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等工程。
3、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施工招标。
5、工期:120日历天
6、质量标准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7、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标准。
8、其他:
(1)废旧材料回收利用
水稳材料等基层废渣、废旧水泥混凝土面板材料集中回收处治,就近利用于其他低等级道路养护;提高其他废旧材料再生利用价值。
(2)交通保障
为保障通行,本项目采用分段半幅施工,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要求设置警告区、过渡区、缓冲区、施工区、终止区。施工区设置隔离防护措施,施工期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进行交通疏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的最低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①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延续未能下载资质证书的,提供湖北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截图)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④投标人在2023年的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应大于(含等于)1。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投标人近二年(2022年、2023年)以来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⑤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⑥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监管对象等内容;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9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2号开标大厅组织网上开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48号
联系人:李涵
电话:15872608759
招标代理机构:大发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建东大道40号
联系人:王英
电话:15971623607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秭归县2024年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S457高水线K20+757-K27+000、K31+000-K36+000结构性改造)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鄂交发〔2024〕24 号”、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宜市交发〔2024〕38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发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秭归县境内
2、建设规模:S457 秭归境高水线木城至柏阳坪段、三溪河至红石岩段路面结构性改造工程。项目位于秭归县,起止桩号分别为K20+757-K27+000、K31+000-K36+000,路线全长 11.243km,二级公路,设计速度 40km/h,路基宽度 8.5m,路面宽度 7m,双向两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路线维持既有线形,路面中线按既有平纵面拟合。
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路面改造、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等工程。
3、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施工招标。
5、工期:120日历天
6、质量标准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7、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标准。
8、其他:
(1)废旧材料回收利用
水稳材料等基层废渣、废旧水泥混凝土面板材料集中回收处治,就近利用于其他低等级道路养护;提高其他废旧材料再生利用价值。
(2)交通保障
为保障通行,本项目采用分段半幅施工,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要求设置警告区、过渡区、缓冲区、施工区、终止区。施工区设置隔离防护措施,施工期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进行交通疏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的最低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①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延续未能下载资质证书的,提供湖北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截图)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④投标人在2023年的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应大于(含等于)1。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投标人近二年(2022年、2023年)以来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⑤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⑥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监管对象等内容;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9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2号开标大厅组织网上开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48号
联系人:李涵
电话:15872608759
招标代理机构:大发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建东大道40号
联系人:王英
电话:15971623607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延续未能下载资质证书的,提供湖北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截图)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在2023年的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应大于(含等于)1。 |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近二年(2022年、2023年)以来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 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企业、 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 6、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监管对象等内容; |
备注:第1-3条投标文件中需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第4-5条投标文件中需上传网站查询彩色截图。第6条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注: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以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湖北省公路信用评价结果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
项目总工 | 1 | 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
安全生产工程师 | 1 | 拟派安全生产工程师必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
备注:1、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并附人员有效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上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含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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