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鄂采计[2020]-13295号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元杰0724-609911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机房改造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13 22:35|发布单位: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0-10-09|项目监管地:省直辖|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机房改造维修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ZFCGJYB-2020-076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0]-13295号
3、项目名称: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机房改造维修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10(万元)
6、最高限价:109.068495(万元)
7、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机房扩容及网络信息化改造安装工程,主要包括模块化机房扩容、机房配套装修及消防设备、工作网改造及机房信息化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上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熟悉检察信息化系统集成,具备检察专网配置、核心数据整合、迁移、互通及多业务应用系统平台联调能力,提供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技术能力说明函原件(附后)。
(2)供应商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且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3、方式:
时间: 202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0 年 9 月 18 日,每天上午 8:30至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方式:供应商报名须带齐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针对本项目的技术能力说明函、提供相关人员近1年的社保证明、近1年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税发票或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银行扣税的回单)、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无违法记录声明,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须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投标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及投标人能够在线提供的资料,可以不提供原件和纸质资料。
4、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10月0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0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技术能力说明函
( 采购人名称) :
( 磋 商 单 位 名 称 ) 参与的 ,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项目。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参与投标,愿意承担因我方针对本项目实施及技术能力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1、熟悉检察信息化网络系统的改造接入,能独立完成检察机关远程业务、视频融合指挥调度、综合业务和智慧检务设备应用及多业务平台互通联调能力
2、具备采购人检察专网配置、核心数据整合、迁移能力,能根据项目需要独立重新划分符合分保要求的网络VLAN、配置专网IP、MAC地址绑定以及网络终端安全设备策略、信息安全软件安装等技术能力。
3、熟悉检察网络及信息化系统设备集成,能独立安装调试、配置并迁移核心路由器、防火墙、入侵检测、上网行为管理、门户网站、检察综合业务应用平台及其它光纤网络交换设备。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 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荆门市月亮湖北路
联系方式:18872379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联系方式:0724-6099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元杰
电   话:0724-609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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