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光明水库等三座水库水资源特许经营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泰市光明水库等三座水库水资源特许经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新泰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T-SHGC-240123-01; 2.2项目名称:新泰市光明水库等三座水库水资源特许经营项目; 2.3项目地点:新泰市 2.4主要内容: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范围为新泰市光明水库、东周水库和金斗水库三个水库,不包括水力发电及生态养殖区域。项目通过特许经营权转让引入社会资本,在特许经营期内由社会资本负责存量水利设施(与供水非相关性资产除外)的运营和维护,提供城乡原水供水服务、农业灌溉供水服务及其他供水服务,并获得供水服务收入。 2.5项目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运营期30年。 2.6项目总投资:不低于46517.3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1月24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名 称:新泰市水利局 地址:新泰市青龙路399号 电话:0538-705520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邮编:271000 联系人:刘志伟 电话:0538-8669234 电子邮箱:sdjwgl@163.com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书面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志伟 电话:0538-8669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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