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大学蒲河校区食堂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bid682-2024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科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6
公告正文
辽宁大学蒲河校区食堂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YBID682-202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大学蒲河校区食堂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辽宁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SYBID682-2024(2)项目名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食堂瓶装液 化气配送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不超过95万元每年,以实 际使用量按月结算。(5)最高限价①瓶装液化气价格以金联创液化气东北地区月均指数作为 每吨单价。②瓶组站24小时值班人员固定费用20,000元/年(每年10个月).③服务费用235 元/公斤(最高限价,向下报价).(6)采购需求辽宁大学蒲河校区食堂瓶装液化气配送服 务,以及液化气站的运行和管理等。(7)质量验收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8)合同履行期 限服务期限2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若学校实施“瓶改管”规划,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 学校,自动终止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大学蒲河校区食堂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大学蒲河校区食堂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包含瓶装液化石油 气;(2)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3)车辆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4)具有 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4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是不需要提供)(3)授权委托 O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无需提供)(4)燃气经 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 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 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3时 30分 递交方式递交至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 号(北市商务大厦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 (北市商务大厦5楼)) 七、其他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 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033061010200002131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大学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 508室 联系人: 陈科、王潞 电 话: 024-83963332-661 电子邮件: 120583218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瓯拉(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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