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各级公路安全设施维护项目(路灯)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42
预算金额190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于洪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莹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5
公告正文
(各级公路安全设施维护项目(路灯))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各级公路安全设施维护项目(路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42
项目名称:各级公路安全设施维护项目(路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00,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各级公路安全设施维护项目(路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对区交通运输局移交的3352盏路灯(电灯968盏、太阳能灯2384盏)进行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个月(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付款方式:按区政府拨款进度付款。(具体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二、服务需求
对区交通运输局移交的3352盏路灯(电灯968盏、太阳能灯2384盏)进行维护。供应商应制定可行的服务方案、具有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文明服务;由采购人、监理单位人员共同现场监督、核量,保证项目质量;维修及抢排险工作必须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个月(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1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自家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
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90号
联系方式: 024-25316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楼)402
联系方式: 024-24505078-8024
邮箱地址: lnfs1234@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 1440 0060 5251 4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莹
电 话: 024-24505078-8024
项目概况
各级公路安全设施维护项目(路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42
项目名称:各级公路安全设施维护项目(路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00,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各级公路安全设施维护项目(路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对区交通运输局移交的3352盏路灯(电灯968盏、太阳能灯2384盏)进行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个月(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付款方式:按区政府拨款进度付款。(具体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二、服务需求
对区交通运输局移交的3352盏路灯(电灯968盏、太阳能灯2384盏)进行维护。供应商应制定可行的服务方案、具有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文明服务;由采购人、监理单位人员共同现场监督、核量,保证项目质量;维修及抢排险工作必须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个月(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1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自家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
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90号
联系方式: 024-25316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楼)402
联系方式: 024-24505078-8024
邮箱地址: lnfs1234@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 1440 0060 5251 4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莹
电 话: 024-24505078-8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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