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陵纪念建筑群(藏经楼主楼)修缮保护工程设计
金额
3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cy-dl2023006
预算金额36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857690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阳阳159516234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3
公告正文
中山陵纪念建筑群(藏经楼主楼)修缮保护工程设计
中山陵纪念建筑群(藏经楼主楼)修缮保护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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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陵纪念建筑群(藏经楼主楼)修缮保护工程设计
(招标编号:JSCY-DL202300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本中山陵纪念建筑群(藏经楼主楼)修缮保护工程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项目地点位于钟山风景区内,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历史事件中的纪念地点。本次拟采
购一家单位提供编制文物建筑的修缮方案,包括对屋面、墙面、地面、栏杆、门窗、油漆彩绘等病害进
行治理的相关测绘、检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服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先进行方案设计,经招标
人审查后进行施工图设计。控制价为3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山陵纪念建筑群(藏经楼主楼)修缮保护工程设计
中山陵纪念建筑群(藏经楼主楼)修缮保护工程设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
标准;
3、供应商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和近现代文物建筑
保护。
本项目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3-02-0209:00到2023-02-0917:00
获取方式:时间:2023年2月03日起至2023年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馆(A01号柱)T110大厅3081A室现
场发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
有授权);(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3)企业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3-02-1314:30
递交方式:纸质提交
开标时间:2023-02-13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7号中山陵园管理局局长楼110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CY-DL2023006
项目名称:中山陵纪念建筑群(藏经楼主楼)修缮保护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36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钟山风景区内,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历史事件中的纪念地点。本次
拟采购一家单位提供编制文物建筑的修缮方案,包括对屋面、墙面、地面、栏杆、门窗、油漆彩绘等病
害进行治理的相关测绘、检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服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先进行方案设计,经
招标人审查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缮保护方案设计终稿,15个日
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终稿(如遇设计调整,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进行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文要求,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
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
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
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
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
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与标准。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和近现代文物建筑保
护。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2月02日起至2023年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馆(A01号柱)T110大厅3081A室
现场发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如有授权);(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3)企
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2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7号中山陵园管理局局长楼1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7号中山陵园管理局局长楼1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次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
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
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
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
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
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
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
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
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7.4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并
复核技术参数,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
标人负责。
7.5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
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
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
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857690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集庆门大街268号2幢719室
联系人:陈阳阳
电话:1595162341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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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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