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昭苏县中医医院保洁托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4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4/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yhzb-yl2020-024
预算金额14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雪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迎15739035544
标书截止时间2020/04/09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3
公告正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XJYHZB-YL2020-024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昭苏县中医医院保洁托管服务项目197221450000对昭苏县中医医院院内所有的过道、墙面、房间卫生清洁(具体包括门窗、墙面、地面、楼层扶手、床头柜、床、卫生间洁具、卫生洁具下水疏通、医疗设备表面灰尘等);院内道路、绿化带的清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的清洁工作;承担冬天医院内道路扫雪及除冰任务等。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保洁服务等相关内容,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供应商;

(2) 企业信誉良好,具备类似服务业绩及经验;

(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 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公章)。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5) 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记录; 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4-022020-04-09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安徽路1898号文化创意产业园5楼)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2017年1月至今类似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须带原件查验,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缺一不可,且均在有效期内,证件及资料不全者不予领取。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3 16:00:00

七、 投标地址: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安徽路1898号文化创意产业园5楼)

八、 开标时间:2020-04-23 16:00:00

九、 开标地址: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安徽路1898号文化创意产业园5楼)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昭苏县中医医院保洁托管服务项目25000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区支行812020012010106753678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在汇款凭证上备注栏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XX项目投标保证金 ”,若字数超标,可自行简写项目名称。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迎

联系电话:15739035544

地址: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安徽路1898号文化创意产业园5楼

2、采购人名称:昭苏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杨雪

联系电话:130313725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昭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费书丽

监督投诉电话:0999-6028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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