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横州市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提前批)产业项目Ⅰ标-石塘镇平田村木瓜加工园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17.54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3754001
预算金额617.5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宸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17.54万元
中标联系人韦树宁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横州市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提前批)产业项目Ⅰ标-石塘镇平田村木瓜加工园建设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01002816023754001

招标人

横州市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

横州市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新建2栋仓库,总建筑面积3643.3㎡。新建园区围墙426m;场地硬化3442㎡。其中,1栋单层厂房,门式刚架结构,建筑面积3008㎡,建筑总高度10.5m,最大单跨23.8m;1栋2层仓库,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35.3㎡,建筑总高度7.35m,最大单跨7m。

开标时间

20241226930

开标地点

横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226

公示截止时间

20241231

中标人

广西宸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宸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6175496.23元

工期

228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韦树宁(注册证号:桂245080908017,身份证号码:452122********5428)

专职安全员

梁娇[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桂建安C3(20170000086,身份证号码:450122********352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一、业绩:

1、横县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提升+其他)Ⅱ标(E分标)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万基祥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6169449.40元

工期

228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程新梅(注册证号:桂245151654523,身份证号码:450921********2821)

专职安全员

李武剑[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桂建安C3(2015)0003272,身份证号码:452528********407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一、业绩:

1、“上林大米”水稻育秧项目(农用设施用房等配套设施)工程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丰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6161536.62 元

工期

228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侯生兵(注册证号:桂245131334023,身份证号码:140221********5933)

专职安全员

韦钧曦[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桂建安C320240002691,身份证号码:

452123********585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一、业绩:

1、凤山县八龙革命纪念基地修缮工程总承包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广西拓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因: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

依据: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zfcg.gxzf.gov.cn 。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横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7228132

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 1 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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