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滨海新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塘汉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jh-2024-fw029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工022-234483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滨海新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塘汉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TJJH-2024-FW02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滨海新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塘汉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年租金/最低控制价 75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 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将滨海新区塘沽塘汉路(天津杰诺康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地块(储备 土地)临时利用,用于西部农畜产品的临时展示销售,土地产权属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 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临时利用的方式为出租,由成交单 位作为西部农畜产品临时展示销售项目的土地临时利用人(承租人)及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 管理的主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滨海新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塘汉路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滨海新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塘汉路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 3 个月内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供应商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 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磋商截止日前至少 1 个月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 明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详见第七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 10 号君隆广场 C 座 20 层,搭乘左侧电梯)。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 10 号君隆广场 C 座 20 层,搭乘左侧电梯)。 七、其他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 年 08 月 22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a.现场领取,报名时须携带: (1)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西安 道 10 号君隆广场 C 座 20 层,搭乘左侧电梯)。 b.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购买文件款转账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开户行:渤海银行五大道支行 账 号:2051667159000382 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JJH-2024-FW029 文件款+单位名称”。 (2)文件款转账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转账记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 正文形式发送至 jhgc_tj@163.com。 (3)邮件主题为:TJJH-2024-FW029 报名信息。 (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文件款到账时间为准。 3.磋商文件的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 不具备磋商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注: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 修复整治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洞庭北路福地商务园 1 号楼 联 系 人:孟老师 电 话:138204612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 10 号君隆广场 C 座 20 层 联 系 人: 薛工 电 话: 022-23448363 电子邮件: jhgc_tj@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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