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经济开发区太行山路东侧、黄河路北侧“荣园”建设项目设计项目等资格后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7 18:1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如东经济开发区太行山路东侧、黄河路北侧“荣园”建设项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如东经济开发区太行山路东侧、黄河路北侧“荣园”建设项目设计项目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如东荣能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属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如东经济开发区太行山路东侧、黄河路北侧
(2)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3037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4514.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0624.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890.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1)方案设计(包含总平规划及人防、综合管线等本项目所需的各专项方案设计),委派专人确保方案设计阶段的报批、汇报、各类评审等技术服务工作,提供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
(2)扩初设计(含概算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报批、汇报、评审等技术服务工作;
(3)地质勘察[初步勘察、地质详勘](包含建设范围内的相关岩土勘察、水文地质勘察),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报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等勘察服务工作;
(4)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综合管线、智能化(含安防系统、燃气报警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等)、消防、人防(含平战转换方案)、防雷、室内装饰(精装修)、外装饰(含幕墙深化)、门窗、景观绿化及项目亮化(景观、亮化需要在施工图完成前先通过方案评审)、室外配套、配电房、正式供电、供水等专业)、钢结构、膜结构、标识标牌等、划线、信报箱、各单体及地库出入口的雨棚;
(5)基坑及深基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监测等内容的设计及评审工作)以及基坑及深基坑监测方案、实施、报告等所有内容;
(6)绿色建筑(建筑和配套工程的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设计);
(7)所有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含围墙、道路、给排水、绿化、景观、照明、亮化、消防、人防、智能化、通信等所有配套设计,含供电、燃气等所有管道的综合管网整合设计,包括燃气、供电等专业管网的整合等);
(8)二次深化设计,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不得使用未经甲方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
(9)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如有);
(10)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人防专项审查、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技术核定、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11)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咨询、竣工验收等所有配套服务;
(12)符合规划及建设条件相关要求;
(13)符合规范及相关验收要求;
(14)达到海绵城市设计要求;
(15)设计要考虑装配式、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外墙脚手架板扣式防护网等新型技术的采用。
(16)如东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四期住宅小区北区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亮化工程设计以及标识标牌等、划线、信报箱等深化设计。
上述各项设计图纸须符合地方及省、国家规范及标准,所有图纸不存在二次设计费用,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上述内容,最终通过竣工验收为标准,该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方式,以上设计内容需在工程招标前全部完成所有设计。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列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人防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无须提供);
(3)勘察单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1)(2)(3)的资格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主体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拟派专业设计人员配备(含项目负责人):
岗位名称 | 人数配备要求 | 资格要求 |
建筑设计师 | 1人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结构设计师 | 1人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
给排水设计师 | 1人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
电气设计师 | 1人 |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
暖通设计师 | 1人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执业资格 |
勘察负责人 | 1人 | 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
3.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其他原因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勘察及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且应满足:
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双方(包括联合体主体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专业设计人员的配备(专业负责人)等,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资格审查标准。
3.7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3 月7 日至2022年4 月2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4 月2 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上发布。
8.特别提醒8.1开标说明: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zfcg.nantong.gov.cn/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荣能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邮编:226400
联系人:吴鹏程
电话:18651082153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太阳鑫城大厦1幢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于冬燕
电 话:15862861502
电子邮箱:378275786@qq.com
综合评估评标办法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从项目设计工作方案、类似设计业绩、拟派专业设计人员配备及拟派项目其他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企业奖项以及投标报价五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评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由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二、资格审查
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从项目设计工作方案、企业业绩、拟派设计人员以及投标报价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评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由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2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4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6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3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三、技术标评审(90分)
项目 | 评 分 细 目 | 评 分 内 容 | 分值(分) |
项目设计工作方案 (55分) | 设计构思 (30分) | 1、总体规划:项目规划是否充分研究与周边建筑及城市界面的关系,总图布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处理好各功能空间之间的关系。(3.6-6分) 2、总体设计思路:对投标人总体规划布局的理解,设计理念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3.6-6分) 3、规划指标:规划设计指标是否满足要求;是否符合招标人提出的指标要求。(3.6-6分) 4、交通组织及建筑环境:交通流线组织及开口是否合理,是否处理好项目出入口与周边道路的关系。景观绿化是否与周边环境、建筑布局协调,是否注重共享空间、休闲休憩空间的构建。(3.6-6分) 5、空间配套:公共功能空间及公共配套设施能否满足公寓及周边人群日常工作生活的需求。(3.6-6分) | 30分 |
项目解读 (25分) | 1、项目认知: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2.4-4分) 2、关键技术: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2.4-4分) 3、消防设计:总图及单体消防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2.4-4分) 4、服务计划:服务计划细致、周到,服务针对性强。(2.4-4分) 5、成本控制:工程成本控制措施合理。(1.8-3分) 6、质量控制:设计质量及设计周期控制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可靠。(1.8-3分) 7、周期控制:设计周期控制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可靠。(1.8-3分) | 25分 | |
注:1、以上内容若缺项,则该项内容得分为0分。 2、对于评分项,单个评委若评分项低于计分标准的60%时,需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 |||
类似设计业绩(12分) (主体单位) | 企业类似设计业绩(8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公建类、办公、厂房、EPC业绩除外),每提供1个得4分,最多得8分。证明材料为: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建筑面积以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 以主体库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计分。 | 8分 |
项目负责人类似设计业绩 (4分) |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公建类、办公、厂房、EPC业绩除外),每提供1个得4分,最多得4分。 证明材料为: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建筑面积以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以主体库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计分。 | 4分 | |
拟派专业设计人员配备及拟派项目其他人员(含项目负责人) (22分) | 拟派专业设计人员配备 (15分) | 1、拟派建筑专业人员(3分)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中级职称得1分,具备高级职称得2分,具备研究员(或教授级、正高级)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须提供以上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结构专业人员(3分) 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中级职称得1分,具备高级职称得2分,具备研究员(或教授级、正高级)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须提供以上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给排水专业人员(3分)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中级职称得1分,具备高级职称得2分,具备研究员(或教授级、正高级)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须提供以上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电气专业人员(3分) 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中级职称得1分,具备高级职称得2分,具备研究员(或教授级、正高级)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须提供以上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暖通专业人员(3分)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中级职称得1分,具备高级职称得2分,具有研究员(或教授级、正高级)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须提供以上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15分 |
拟派项目其他人员 (7) | 1、造价专业人员1名(2分) 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须提供以上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具备智能化专业人员1名(2分) 具备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须提供以上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室内专业人员1名(3分) 具备高级建筑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须提供以上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7分 | |
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累计得分,拟派专业设计人员配备及拟派项目其他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以上相应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份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加分。(拟派专业设计人员配备及拟派项目其他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如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示专业为准),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拟派专业设计人员相关配备要求在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最低配备的基础上,相关专业的人员资格达到以上标准的给予加分。 | |||
奖项 (1分) | 企业奖项 (1分) (主体单位) | 自2018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承担的建筑工程建筑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设计奖奖项(图集、标准及单专业奖项除外),一等奖得1分,二等奖得0.5分,三等奖得0.2分,本项最多得1分。【限评一项,奖项应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其余部门颁发的证书不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 1分 |
注:企业类似设计业绩与项目负责人类似设计业绩不可为同一个业绩。
当技术标评委人数在5人以上时(不含5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当技术标评委人数少于或等于5人时,取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
注:
1、本项目技术标项目设计工作方案实行暗标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①页面设置:页面纸张大小采用A4纸格式,不得设页眉、页脚、页码。
②字体要求:“项目设计工作方案”字体均为黑色宋体,正文字体为4号宋体,其余不限。
③投标人在“项目设计工作方案”中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
④对违反以上任一规定要求者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2、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中标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商务标报价评审(满分10分)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1、招标控制单价(固定单价):70 元/㎡。(建筑面积暂按71500㎡)。
该项目计价方式固定单价,未确定施工图审查的建筑面积前,以方案图纸总建筑面积计算总设计费,最终结算设计费用=如东经济开发区太行山路东侧、黄河路北侧“荣园”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建筑面积*中标单价。
投标人的报价单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单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单价高于招标控制单价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单价不参与评标。
各投标人结合本企业经营情况及发展策略自主报出工程投标报价单价。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A=各投标单位总价的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 10 分,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平方米”为单位,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