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3-723587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020-831176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03-03 11:13:34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23587
(三)预算金额:40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服务内容:第16届广州民俗文化节暨黄埔“波罗诞”千年庙会安保服务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 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在广州市进行工商登记并持有广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持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持有广州市公安局核发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 3 不接受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类型的保安服务公司投标。 招标范围 1 采购内容 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保安服务。 2 政策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3 …… 一、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确定 1 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保安服务。 (二)本项目服务性质为大型活动安保;属于地区重点保卫项目。 (三)本项目活动现场沿线安保 (四)活动地点:南海神庙、广州海事博物馆 (五)活动时间:2023年3月2日-3月6日 每天8:30-17:30 二、总体要求 (一)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二)采购人按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具有保安员资质的保安员。 (三)中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建立保安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规章制度。 (四)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以及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五)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有直接指挥权。因采购人指挥失误产生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后果,由采购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中标供应商应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其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资格证》。 (七)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保安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八)中标供应商与保安员签订用工合同时,必须采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版本。 (九)中标供应商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等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并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协商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在 当 日内予以更换。 (十)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处理并商讨相应的法律责任归属。 (十一)中标供应商应为保安员配备“2011式”保安员服装及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器械(含执勤服、盾牌、防刺服、防刺靴、头盔、警棍、警哨、扩音器、对讲机等护卫装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项目不得转包。 三、保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 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保卫、治安巡查工作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医疗救 援、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等)。 2. 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保障服务区域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采购人的设施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预防各类政治事件、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3. 负责对服务区域进行流动巡查,对一些重点地段应加强巡查保护。 4.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对服务内容进行增减及细化。 (二)工作要求 1. 安全巡逻的保安员供应商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进行人员配置。 2. 安全巡逻的保安员须熟悉服务区域的业务管理知识,中标供应商可提前与采购人协商培训事宜。 3. 安全巡逻的保安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和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4. 中标供应商应指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接洽和日常工作管理,并派员对安全巡逻的保安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 5. 安全巡逻的保安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6.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对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增减及细化。 四、人员配置 (一)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本项目须派驻保安员岗位 600 人)。 岗位设置 人数(人) 保安员 600 合计 600 (以上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增减,中标供应商要配置不少于上述所需人员,可以提出更优化的配置方案) (二) 人员素质要求 1.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资格证》。 2.年满18周岁以上, 55 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3.遵纪守法,无违反计生政策规定。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保安队长)需有相关安保服务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取得《保安管理师》或《广州市保安服务及管理专业知识培训结业证书》的;(视采购人需求可设置) 5.其他专业人员。例如安检策划能力、大型群体性活动安保策划岗位能力、校园护卫、医疗机构护卫、金融机构护卫等专业培训,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培训结业证书,机楼、综合楼安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视采购人需求可设置) 6.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增加具体要求。 (三) 人员管理要求 1. 采购人与派驻保安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管理。 2. 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保安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五、服务费内容 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费已包含以下各项费用: (一)保安员工资、补贴(工作期间餐费及加班费用等); (二)购置从事保安工作必备的统一的服装、器械等装备费用; (三)购买保安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四)保安员病重或因公致伤、残、死亡时发生的全部费用。 六、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结算标准:保安人员35元/人/小时国家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车辆大巴车1500元/辆/次、中巴车1000元/辆/次。 (二)出勤时间如公休日(周六日)保安服务标准按2倍支付,即70元/人/小时,如遇国家节假日保安服务收费标准按3倍支付,即105元/人/小时;交通工具计费标准不变。 (三)本项目结算以实际提供保安人数、时间量和提供车辆车次计算(凭行动确认单、任务明细清单),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发票、任务明细清单、行动确认单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如中标人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或提交的任务明细清单、行动确认单没有经双方确认的,采购人有权顺延支付费用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1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3月03日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黄国坚 020-83117639
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2023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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