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水湖镇城市更新项目-满红新村等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水湖镇城市更新项目-满红新村等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长丰县水湖镇城市更新项目,2209-340121-04-01-380195
1.4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水湖镇城市更新项目-满红新村等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CCGZ00260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CCGZ00260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水湖镇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为长丰县水湖镇城市更新项目-满红新村等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位于安徽省长丰县水湖镇,建设内容为满红新村地块一至三地块的公共设施整治改造,建筑单体整治改造,道路整治改造,雨、污排水整治改造,满红新村地块三屋面加盖钢结构坡屋顶等;安装部分为满红新村地块一至三地块的太阳能管和空调冷凝水管改造,室外消火栓改造,路灯照明系统改造,楼道照明系统改造,非机动车充电管线及避雷带等;土石方工程为满红新村地块一至三地块建筑、道路土方工程、排水土石方工程、安装土石方工程等,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深化设计、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及养护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705万元 2.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为长丰县水湖镇城市更新项目-满红新村等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位于安徽省长丰县水湖镇,建设内容为满红新村地块一至三地块的公共设施整治改造,建筑单体整治改造,道路整治改造,雨、污排水整治改造,满红新村地块三屋面加盖钢结构坡屋顶等;安装部分为满红新村地块一至三地块的太阳能管和空调冷凝水管改造,室外消火栓改造,路灯照明系统改造,楼道照明系统改造,非机动车充电管线及避雷带等;土石方工程为满红新村地块一至三地块建筑、道路土方工程、排水土石方工程、安装土石方工程等,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EPC项目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1.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1.3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3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施工资质。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承担的任务安排。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 00:00至2023年11月30日 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6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8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科瑞北郡15幢1-7层
邮 编:231131
联系人:贺海松
电 话:0551-6677067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系人:孙云峰
电 话:0551-6272196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话:0551-62725069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建设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232811630000155743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合肥双凤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426623590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853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