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店镇海洋村青少年宫油漆改造工程
金额
29.6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9/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63万元
招标联系人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章安娜0574-655868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西店镇海洋村青少年宫油漆改造工程
发包公告
宁海县西店镇海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海洋村青少年宫油漆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本工程位于宁海县西店镇海洋村茅洋自然村,建筑面积1083平方米,建筑高度9.1米,油漆改造面积约1300平方米。工期15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合格。项目预算价为296318元,发包价为269649元(即总价下浮9%。(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2.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3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竞包人为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4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竞包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竞包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海县有关部门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2.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6本次招标要求竞包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我中心网站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
4、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 20194111400
5、发包会议地点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事达金融商务中心B区二楼)
6、投标保证金
6.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6.2、帐户名称: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
6.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西店支行
6.4、银行帐号:39753001040021344
6.5、保证金金额:5000元。
6.6、递交截止时间:20194101630前实际到账。
6.7、西店镇财政所联系电话:0574-65181028
6.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无需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但须及时与西店镇财政所联系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递交成功,否则由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9、根据《关于开展宁海县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宁金[2017]22号)文件要求已办妥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的企业,只须提供承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无须按上述要求再提供投标保证金。
7其他要求: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8、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海县西店镇海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址:宁海县西店镇海洋村茅洋自然村
联系人邬先生
联系电话:13805858245
招标代理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
联系人:章安娜
电话:0574-6558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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