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玉律工业区B1栋宿舍楼一楼114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玉律工业区B1栋宿舍楼一楼114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正常
详情见招租公告
分享
扫描了解更多
玉律工业区B1栋宿舍楼一楼114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详情见招租公告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公开进场招租 房产建筑物 商业
53.20平方米
计租面积
3.00年
出租期限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交易方式
出租方性质:
区属国企及行政事业单位租赁
标的位置: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泉东路19号
出租方:
深圳市公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出租用途:
商业
交易保证金:
11704 元
公告起始时间:
2023-12-11 14:00:00
公告期满时间:
2023-12-25 17:00:00
立即报名
项目联系方式
23338405-
88212460
23338405-
- 项目概述
- 招租公告
- 结果公示
- 其他公告
- 变更公告
玉律工业区B1栋宿舍楼一楼114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玉律工业区B1栋宿舍楼一楼114商铺
基本属性
面积数量 53.200平方米
装修情况 -
出租用途商业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泉东路19号
交易属性
招租底价详情见招租公告
出租期限3.00年
出租递增租金每合同年递增5.00%
优先承租权否
招租方性质区属国企及行政事业单位租赁
免租期限1个月
交易保证金11704 元
权属情况有房产(土地)证
标的物介绍
物业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泉东路19号、计租量53.20平方米、有房产(土地)证、租赁用途为商业、租金底价为详情见招租公告、出租期限:3.00年、月租金为:110.000000元/月、目前未租
地图定点
暂无数据
报名未开始玉律工业区B1栋宿舍楼一楼114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11 11:50:26打印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522300909-01 | 项目名称 | 玉律工业区B1栋宿舍楼一楼114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3年12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泉东路19号 | 面积/数量 | 53.200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1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10元/平方米/月;(含税)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每合同年递增5.00%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履约条件 | (1)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物业管理费(5元/平方米/月)、水电费等费用,由承租户直接向出租方缴纳; (2)不得转租、分租; (3)物业涉及城市更新(旧改)、土地整备、政府征收等情况需要终止合同时,承租方有装饰装修、搬迁或停产停业等损失需要补偿的,承租方同意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的损失金额作为补偿依据,双方协商解决; (4)本项目物业主要为商业(不得经营餐厅,轻食餐厅除外),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在租赁物业内使用燃气和明火设备。 | ||
其他补充说明 | 项目名称:玉律工业区B1栋宿舍楼一楼114号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租赁物业概况:物业面积:53.2平方米; 物业结构:砖墙混凝土结构; 物业情况:该栋宿舍楼经提升改造后,现为空置状态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玉律社区玉律工业区B1栋宿舍楼一楼 资产权属情况:有房地产证 出租用途:商业(不得经营餐厅,轻食餐厅除外),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计算租金面积 租赁(标的)面积:114号商铺53.2平方米; 出租期限:3年(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租期); 免租期限:一个月 招租底价及递增:租金(含税,按110元/平方米/月计算): 114号商铺5852元/月; 递增方式:每满一年递增5%; 1、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签订合同后,物业以现状交付; 3、本项目招租底价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本项目免租期包含在出租期限内。 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具体金额及交纳方式: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114号商铺人民币11704元; (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具体方式: ①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满前按公告要求报名; ②意向承租方现场报名成功后,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加该项目的公开竞价。 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交易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 以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自身对公账户。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承租方在交易机构确认收到交易服务费后,承租方持与招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及租赁押金转账凭证递交至交易机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2、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中标结果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原路返还。 3、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3)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销申请,不提交报价(但其他意向方已提交报价的除外); (4)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首月租金的两个月租金数额的人民币作为租赁保证金。 | 物业管理费 | 物业管理费(5元/平方米/月) |
水费 | 水电费等费用,由承租户直接向出租方缴纳 | 电费 | 水电费等费用,由承租户直接向出租方缴纳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长5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未被人民法院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应显示查询结果,并盖单位章)。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www.gsxt.gov.cn,应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内容,并盖单位章)。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登记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个人报名加按本人指模)。 1、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或其他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5) 承租用途说明(格式及内容需符合甲方要求); 6)承诺函。 2、个人需提交以下材料(加按本人指模): 1) 身份证复印件; 2) 承租用途说明(格式及内容需符合甲方要求);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4)承诺函。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5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 |
联系人 | 23338405;23338405 | 联系方式 | 88212460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公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1,704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5日 17时0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如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由承租人负责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4. 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标(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标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标人。 6.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承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7.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 8.成交人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9.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0.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1.交易服务费: ①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1%(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②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人不按要求交纳服务费的,本交易实施机构有权在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12.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知悉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和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条款。 |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附件:物业用途说明(玉律工业区B1栋宿舍楼一楼114号商铺公开招租项目).docx
附件2:附件:承诺函-(玉律工业区B1栋宿舍楼一楼114号商铺公开招租项目).doc
附件3: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模板,以实际签订为准).pdf
附件4:附件:网络竞价须知玉律工业区B1栋宿舍楼一楼114号商铺公开招租项目).doc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
推荐项目
江苏大厦A座13楼1301-1320公开招租
深圳市
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501B食堂2023年公开招租
深圳市
深圳市龙岗区恒裕珑城商业物业招租(第四次)
深圳市
深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1号物流中心1121-1125单元及1223-1226单元物业项目
深圳市
查看更多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