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宁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永宁镇鱼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88.3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sly-2024-006
预算金额288.3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咸周181539657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永宁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永宁镇鱼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SLY-2024-006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永宁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永宁镇鱼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苏咸周 联系电话 18153965722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7-15 12: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7-16 21:00:00
    采购单位 甘肃晟立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永宁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永宁镇鱼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建设项目)001 GSSLY-2024-006 工程-施工 2883070.19(元)

    公告内容

    • 永宁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永宁镇鱼村农文旅

      融合示范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SLY-2024-0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永宁镇鱼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建设项目)由庄浪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以庄文广旅字【2024】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永宁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晟立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永宁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永宁镇鱼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庄浪县永宁镇境内。

      建设规模:永宁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永宁镇鱼咀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建设项目)计划打造建成中药材观光基地一处,建成砂化旅游路2.5公里,游步道1.2公里,配套安装太阳能路灯、生态沟道治理 700米,完善护坡、绿化等相关设施。

      本项目依据《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51224-2017),砂化旅游路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为6.5m,路面宽度为5.0m;其它工程参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及《城市道路绿化规程与设计规范》(CJJ75)。

      3.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883070.19 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建设工程。

      6.资金来源:庄浪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7.计划工期:工期90天。

             开工日期:2024年07月20日

             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格,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省外企业必须是注册在本公司的壹级建造师);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按年交的提供2023年),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6.凡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5日12时00分至2024年07月16日21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获取项目图纸,并自行下载工程量清单,依据项目图纸及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文本。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竞标人投标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上传的附件端口:

      1)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项目机构管理人员表及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按年交的提供2023年);

      4)财务状况(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近半年财务报表);

      5)“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

      6)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7)针对本项目的预算书;

      8)施工组织方案。

      3.资质审核:对各竞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择优选取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各竞标人请于2024年07月16日15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晟立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光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永宁镇人民政府

         址:庄浪县永宁镇街道

      联系人:苏咸周

      联系电话:1815396572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晟立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工业园区梧桐大道景泰大厦一层2号商铺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5336036786

    附件信息

    • 附件1:2.2永宁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永宁镇鱼咀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cgpt.plsggzyjy.cn:12030)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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