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 新闻聚焦 >> 公告通知 |
【调研通知】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廉政文化墙设计制作项目调研通知 |
2023-02-07 17:05:58 来自: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
我院拟设计制作医院廉政文化墙,特邀具备设计制作能力的公司参加院内调研。 一、调研内容 医院廉政文化墙设计制作安装。 二、具体要求 (一)制作要求 规格:高约3米,长约26米(可根据实际测量情况及内容制作)。 风格:简洁、大气,与医院整体色调相统一。 位置:门诊三楼通往学术报告厅通道。 (二)材质要求 亚克力、木塑板等材质,考虑到未来内容调整,需使用便于更换的材质,符合环保及防火要求。 (三)安装要求 前期进行实地调研,并提供2种以上设计方案,根据医院需求沟通修改内容,于定稿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送货及安装,因通道为大理石墙面,不得进行打孔操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光源。需确保安装内容的安全性,并提供相关维保服务。 (四)费用要求 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 三、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单位经营范围应包括灯箱制作、安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调研要求 (一)提供相关资质,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红章; 2.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3.法人身份证或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或本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红章; B.上一年度或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红章; (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5.上一年度或本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红章; 6.调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调研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参加调研公司按医院需求提供设计方案并进行报价,详细写明设计费、材质、制作费、制作期限、安装费、维护费、税金等。 (三)参加调研公司需制作幻灯,从公司简介、设计风格、工艺特点、获奖情况、设计制作案例等方面说明各自优势。 (四)参加调研公司须承诺设计未被采纳时不向院方额外收取设计费用。 (五)参加调研公司可根据情况选择是否到现场实际踏勘。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13日17:00(具体调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调研公司资质资料提交方式 线上提交,请将以上资料整合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tj3zx@126.com,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联系电话:84112206、84112242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2023年2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