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采暖期炉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0.00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gj-zcfw-24242
预算金额10.00元
招标联系人李洪亮15143191365
招标代理机构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雪1375642152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30
公告正文
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 年采暖期炉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GJ-ZCFW-2424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 年采暖期炉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 年采暖期炉渣销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采暖期炉渣销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开标室 七、其他 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采暖期炉渣销售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采暖期炉渣销售项目”已由相关部 门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且已落实,项目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 年采暖期炉渣销售项目; 2.2项目编号:ZYGJ-ZCFW-24242; 2.3服务内容:炉渣清运; 2.4最低限价:10元/m²;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日至2025年4月30日; 2.6质量说明:由于招标人生产的特殊性,本项目炉渣产量不确定(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并作为结算依据)。招标人对合同期内炉渣产量、质量不做任何承诺,各承包人对此表示认 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招标人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请投标收购单位自 行考虑风险; 2.7入围家数:2家; 2.8服务地点: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包含但不限于长春市亚泰热力有限公司、吉 林省西兴能源有限公司); 2.9服务标准: (1)保证各热源单位炉渣及其脱硫附属物随产随销,当天炉渣当天运走,场地清理干净整 洁,道路无结冰现象; (2)在运输、利用、处置炉渣的过程中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的相关要求。因极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清运的,要做好苫盖,符合环保要求。(注:各热 源厂炉渣做到及时清运离场。炉渣在存放期间必须全覆盖,到期外运,覆盖费用由收购单位 承担; T (3)如收购单位炉渣清理不及时,造成违约或产生严重后果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收购单位 负责赔偿。收购单位负责苫盖,因苫盖不及时或覆盖不全面导致行管部门罚款,收购单位承 担罚款及连带责任。详细约定以签订合同为准; (4)收购单位均须遵守招标人厂区内关于炉渣管理、安全生产等关于炉渣销售、人员车辆 安全的规章制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充足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须具有道路经 营许可),在合同执行期间,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清运炉渣。投标人均须具有符合环 保要求的炉渣处置及消纳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环保部门核准的排污许可证或批复,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的相关要求; 3.2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 3.4拒绝与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有经济、法律纠纷的投标人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投标 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 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在近年(2021 年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记录)。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副、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全部资料扫描编辑成一个文件(PDF格式),按如下程序获取招标文 件。 (1)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02561561@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邮 件提供资料不全的,接到代理机构更正通知后,应重新发送齐全资料邮件。因资料信息不全 导致不能有效回复的,后果自负。 (2)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资料,审核无误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 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文件费缴 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潜在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文件费缴款凭证后,将招 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人:李洪亮 电话:15143191365(办公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项目联系人:梁雪 联系电话:13756421526 (办公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人:李洪亮 电 话:15143191365 (办公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人: 梁雪 电 话:13756421526 电子邮件: 5025615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梁霄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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