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绍鹏
招标代理机构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昌自然告字2023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将网上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

序号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年限(年)

交易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宗

/次)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宗)

备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1

530524203209GB00197

昌宁县鸡飞镇渣子树河西侧

1.001

公用设施用地

R<0.5

>35%

<20%

50

300.3

6

70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挂牌出让活动。

 三、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底价,按照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挂牌出让文件的获得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309139:00至2023101017:00止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切换至保山市浏览下载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它相关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网上交易的竞买者应于202309139:00至2023101017:00报名截止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供相关资料。

六、挂牌出让时间

网上挂牌出让时间:202310038:00至2023101216:00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开始前登录土地网上交易系统,系统将在网上挂牌开始时自动进入网上挂牌报价程序,在报价期内,竞买人可根据情况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七、网上限时竞价

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3101216:00开始,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5分钟内做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至网上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
     八、土地成交后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应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成交后30日内一次性付款。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应于成交后30日内50﹪以上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价款1年内缴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计息)。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将给予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的处罚,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组织出让,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须注册取得数字认证证书方可登录土地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土地交易网上竞买人操作说明。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因土地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须到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才能办理。请竞买人带好身份证明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天到保山市传媒大厦4楼CA办理大厅办理土地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确保能顺利参加网上竞买(注意:之前办理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CA的,需要携带CA到保山市交易中心联系分配土地系统使用权限)。

(五)根据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要求,在昌宁县境内存在拖欠土地价款、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擅自改变用途、不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等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六)根据国土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昌宁县境内存在不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的禁止参与竞买。

(七)土地竞买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失被执行人。(注:以上网站均在竞买报名时由土地实施人及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竞买的各申请人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竞买申请人,一律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报名)

十、查询网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或搜索“中国土地市场网”、“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相关网页进行查询。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均为现状土地,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实际放线面积为准。地块踏勘可由申请人自行踏勘,也可与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联系后安排人员陪同踏勘。本次挂牌出让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和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变更通知为准。本公告如有不详之处,请向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咨询

联系地址: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昌宁县滨河西路8号)

      人:杨绍鹏 唐云花       联系电话:0875—7121227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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