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光明中学操场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6.5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05-00075
预算金额66.57万元
招标联系人-024-8617599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蓬024-880261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沈阳市光明中学操场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光明中学操场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5-00075
项目名称:沈阳市光明中学操场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65,732.92
最高限价(元):665,732.92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15 日—2024年8月25 日。(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报名,参与投标。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的要求,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投标供应商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须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登记。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教育研究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55号
联系方式:024-86175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024-88026111
邮箱地址:442676241@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54020188000023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蓬
电  话:024-8802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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