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陇南市公安局智能终端取证后台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17/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公司陇南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李波1399393086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譞昊13239397610
中标公司美亚柏科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陇南市公安局智能终端取证后台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陇南市公安局智能终端取证后台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项目名称:陇南市公安局智能终端取证后台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陇南市公安局

三、采购预算及内容:75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

智能终端取证后台一套

四、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

本项目采购设备为警用电子数据采集分析系统,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全省智能终端分析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电子取证数据须上传汇聚至甘肃省级“蛛网”电子数据采集分析系统(该系统为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在用电子数据采集分析唯一系统),为案件侦破提供及时有效的线索挖掘、研判分析。本次拟采购系统为省厅在用“蛛网”系统同一型号版本,能够无缝兼容,在接口调用、数据共享、案件串并方面存在诸多便利,因此由甘肃安盾网络安全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甘肃区域代理商)承建符合当前应用实际。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

称:甘肃安盾网络安全有限责任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87号之14-1-1301

六、专家意见:

专家一

姓名:穆秉中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工程师

论证意见:本项目采购的系统是整合汇聚手机取证和计算机取证数据的后台,陇南市公安局电子物证取证分析实验室亦由美亚柏科公司承建,数据接口及格式兼容统一,可以确保取证设备采集的数据准确上传汇聚,实现真正的无缝对接,提高工作效率;该系统是集信息采集、分析、上传、研判等基础技术的一项集成系统,可有效解决电子物证取证难题,极大地提高了取证办案工作效率和和取证工作的准确性。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有关要求,电子物证采集数据必须实现与现有公安系统“蛛网”电子数据采集分析系统互联互通,并实现采集数据统一管理,与现有公安“蛛网”综合应用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及兼容一致。鉴于甘肃省厅为陇南市公安局已配发的前端设备和此次采购项目均由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研制并建设,甘肃安盾网络安全有限责任公司是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在甘肃省的唯一区域代理商,为了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关联性以及以后的维护升级等配套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之规定,建议通过甘肃安盾网络安全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二

姓名:孙磊 陇南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工程师

论证意见:本项目采购系统为警用电子数据取证系统,根据甘肃省公安厅有关要求,该电子警用终端数据采集设备必须与省级“蛛网电子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实现数据传输,无缝对接,完全兼容,均由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生产,因此为了保持系统及技术服务的一致性,实现互联互通、数据上传,减少推诿扯皮,必须采购同一品牌的产品,采购内容具有唯一性。甘肃安盾网络安全有限责任公司是该产品授权的独家经销商,因此推荐甘肃安盾网络安全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项目的采购实施。

专家三

姓名:杨海军 甘肃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师

论证意见:按照省公安厅有关通知要求,电子物证采集数据必须与已建成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保证其规格、型号、性能必须与原有平台数字接口完全兼容。现甘肃省“蛛网”系统由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完成,为了公安信息的保密性,确保电子物证的规范性、安全性和稳定性,保证与现有系统完全兼容,并能充分利用原有设备资源,保证数据的兼容共享,实现统一规范管理。考虑降低项目成本、提高后期维护与服务的便利等诸多因素,该项目适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公示期限:

2017619日至2017623;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陇南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 波 联系电话: 13993930869

联系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

监督部门:陇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939-823555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譞昊

联系电话: 13239397610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法院家属楼1单元201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陇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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