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配套小学、道路投融建一体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配套小学、道路投融建一体化(项目名称)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1]E11011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漳州城诏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城诏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的总投资约3.89亿元,现对该项目的投融建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市诏安县;
2.2.项目建设规模:①配套小学:总用地面积20176.06平方米(约30.26亩),总建筑面积约1.54万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1.49万平方米,设24个班,建设内容包含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及管理用房、生活服务用房、操场及室外配套工程等。拟采用分期建设,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约0.76万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0.71万平方米,设18个班。(具体建设规模及投资以有权部门的审批为准)。②配套道路:总用地面积约12.32万平方米,共涉及经三十五路、经三十一路、纬十四路、纬十七路、规划道路(纬十四路至纬十七路)等五条配套道路的建设,其中上述道路的建设包含228国道辅路改造、防护绿地、沟渠改造、供水工程等内容。(配套道路的具体建设规模以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投融建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融资的投融建一体化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小学部分:a.设计: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主体(含各专业专项工程)、道路和室外工程配套等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包括不限于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给水排水、综合管线、电气、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环保、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室外景观工程、导视标识设计(含地下室划线、标识)、室内装修、基坑支护设计、人防、消防、钢结构(如有)、幕墙(如有)、门窗、BIM设计、智能化设计、供配电工程设计(红线内外)、夜景设计等内容;按照“发包人要求”和有关国家规范、标准,承担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承包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和竣工验收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设计纲要,进行设计,编制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图纸提供等,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中。b.施工: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专项设计)、室外总体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土方平整、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含门窗深化)、栏杆、百叶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各类综合管线、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共部位及公共配套装修工程、电梯工程、供配电(红线内外)、供水、泛光照明工程、导视标识、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景观绿化工程、室外道路、室外围墙及大门、室外照明及管网工程、红线内绿地)、绿色建筑工程、海绵城市、节能工程、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柴油发电机组、充电桩及其变配电设备等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具体以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式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c.采购: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及设备的采购;②道路:a.设计:包含道路、桥涵(如有)、平面交叉、给水排水、通信土建工程、电力土建工程、电力缆化(如有)、综合管线、交通、照明、海绵城市、绿化及附属设施等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工作。b.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式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增加的所有内容承包人需无条件接受,否则不予竣工验收。投融资服务:按合同约定的持额度提供资金支持,资金按期到位。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暂按27025.36万元。其中:
1、建筑安装工程: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为26620.8万元。投标报价下浮率K的取值区间为:8%-10 %(含8 %,含10%,K保留两位小数,如8.82%)。投标人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按: 26620.8万元×(1-下浮率 K)进行报价。
其中:配套小学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为8083.5万元;配套道路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为18537.3万元。
2、设计费暂定404.56万元。其中:(1)小学部分: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施工图设计费占比55%,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专业调整系数为1.0,设计费总额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取费标准的90%计算,施工图设计费暂定价为124.69万元,最终设计费以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或诏安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预算建安费用(不含暂列金)为计费额重新计取。承包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为已在充分考虑工程设计的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接受并认可了发包人的计费方式,中标后,发包人不再另行计价或补偿。(2)道路部分: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施工图设计费占比55%,配套道路工程复杂程度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专业调整系数0.9,设计费总额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取费标准的 90%计算,最终设计费以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或诏安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预算建安费用(不含暂列金)为计费额重新计取。各条道路施工图设计费如下:
①经三十一路建安费约2335.5万元,工程设计费暂定价为36.62万元。
②经三十五路建安费约4663.2万元,工程设计费暂定价为68.50万元。
③纬十四路建安费约3562.9万元,工程设计费暂定价为53.77万元。
④纬十七路建安费约5407.9万元,工程设计费暂定价为78.20万元。
⑤规划道路(纬十四路至纬十七路)建安费约1024.2万元,工程设计费暂定价为17.63万元。
⑥经三十五路与经三十一路衔接228国道的辅路建设建安费约1543.6万元,工程设计费暂定价为25.15万元。
3、投标人报价暂按:(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1-下浮幅度值K)+设计费=****万元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K的取值区间为:8%-10 %(含8 %,含10%,K保留两位小数,如8.82%)。投标人应按上述下浮幅度值区间报价,否则投标报价不得分。
2.5.工期要求:
(1)小学部分:
工期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期 | 关键节点工期 |
1 | 一期 | 425日历天 | / |
2 | 二期(如有) | 工期另行约定 | / |
注:各子项目若分期实施,由发包人根据子项目情况确定。 |
备注:
1、根据实际情况若项目分期建设,则分期开工,分期组织竣工验收;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以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但需整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或中间验收竣工要求,应为承包人整改后提供发包人和相关部门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时间以有权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验讫落款时间为准。
4、工期自开工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道路部分:
工期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期 | 各子项工期要求 |
1 | 经三十五路 | 300 | 日历天 |
2 | 经三十一路 | 300 | 日历天 |
3 | 纬十四路 | 300 | 日历天 |
4 | 纬十七路 | 300 | 日历天 |
5 | 规划道路 | 270 | 日历天 |
6 | 国道辅路 | 270 | 日历天 |
注:各子项目若分期实施,由发包人根据子项目情况确定。 |
备注:
1、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以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但需整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或中间验收竣工要求,应为承包人整改后提供发包人和相关部门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时间以有权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验讫落款时间为准。
4、工期自开工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1)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3)采购: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
2.8.投融资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根据本项目建设资金融资要求,利用其良好的资金状况及信用进行为招标人提供资金支持,资金支持额度为2亿元,在总承包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统筹用于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配套小学、道路项目开发建设;资金支持期限为1.5年,年回报率为3.45%;资金支持回报来源为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配套小学、道路项目开发建设收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4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约并提供资金支持。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业或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①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2人,具备a.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的1人,和b.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且应为负责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①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业和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②2人,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业,并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1人和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1人。施工负责人应为负责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则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其他资格要求:①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的规定执行;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即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即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即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④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⑤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⑥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5名;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数量法”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5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7月29日 09:00时(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2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城诏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九龙东方财富中心402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066328 传真:/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层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ujianpingcheng@163.com
电话:0596-2913128 传真:/
联系人: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0512-58173200、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玉良路
联系电话:0596-33242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联系电话:0596-6096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