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金寨县防汛救援及人工预警设备采购项目第3包
项目编号:AHHR-CG-2020001-3
招标方式:询价转竞争性谈判
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20日
开标日期:2020年3月31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金华市瑞尔急救用品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新街155号
中标金额:大写:捌万玖仟元整
小写:89000.00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中标价:
序号 |
装备名称 |
需求参数 |
合计 |
1 |
救生抛投器 |
①救生抛投距离:60~100m,水用时抛投距离≥60m,陆用时抛射距离≥80m; ②抛绳拉力:拉力≥2000N; ③单件重量:≤4.5kg;抛投质量:>1.0kg; ④水用浮具入水5秒内自动充气成为救生圈,产生8kg以上浮力;救生圈24小时浮力损失小于5%。 |
89000 |
评审委员会名单:孔林(组长)、黄先有、周绍金
招标人名称:金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5955972106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和润基建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汇金大厦19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64-7060932 18269860662
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1300元
公告期限: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2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和润基建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莲花山路与梅山湖路交叉口汇金大厦19楼,联系电话:0564-706093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釆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1、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
特此公告。
金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安徽和润基建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
附件:
- 招标文件.doc
- 招标文件.pdf
- 评标办法.xml
- 招标文件.pdf
- [AHHR-CG-2020001-3]金寨县防汛救援及人工预警设备采购项目第3包.LA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