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试剂耗材及灭钉螺药品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金额
290.8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25-24217438
预算金额290.88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家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丽0571-858602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试剂耗材及灭钉螺药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4217438
项目名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试剂耗材及灭钉螺药品采购
预算金额(元):2908826
最高限价(元):1300000,526940,182128,525096,174662,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灭钉螺药品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25%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50%杀螺胺乙醇胺盐可湿性粉剂、26%四聚杀螺胺悬浮剂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进口。
标项二
标项名称: 血吸虫相关试剂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2694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血吸虫血清学IHA诊断试剂等供货及相关服务。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进口。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寄生虫病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212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人刚地弓形虫IgG检测试剂盒等各类检测试剂耗材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进口。
标项四
标项名称: 肠道、自然疫源性传染病检测试剂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2509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腹泻九重检测试剂盒(50T)等检测试剂及耗材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进口。
标项五
标项名称: 呼吸道、媒传传染病检测试剂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466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鹦鹉热衣原体DNA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等检测试剂及耗材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进口。
标项六
标项名称: 60%四聚乙醛水分散粒剂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60%四聚乙醛水分散粒剂采购的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分批次供货,要求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供货,并且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进度。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标项一:供应商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标项六:供应商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
(二)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书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6月0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家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115180
质疑联系人:韩宗梅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15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丽、沈佩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60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检测试剂及常用耗材-招标文件0513发布稿doc.doc
626K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试剂耗材及灭钉螺药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4217438
项目名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试剂耗材及灭钉螺药品采购
预算金额(元):2908826
最高限价(元):1300000,526940,182128,525096,174662,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灭钉螺药品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25%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50%杀螺胺乙醇胺盐可湿性粉剂、26%四聚杀螺胺悬浮剂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进口。
标项二
标项名称: 血吸虫相关试剂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2694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血吸虫血清学IHA诊断试剂等供货及相关服务。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进口。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寄生虫病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212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人刚地弓形虫IgG检测试剂盒等各类检测试剂耗材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进口。
标项四
标项名称: 肠道、自然疫源性传染病检测试剂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2509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腹泻九重检测试剂盒(50T)等检测试剂及耗材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进口。
标项五
标项名称: 呼吸道、媒传传染病检测试剂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466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鹦鹉热衣原体DNA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等检测试剂及耗材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进口。
标项六
标项名称: 60%四聚乙醛水分散粒剂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60%四聚乙醛水分散粒剂采购的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分批次供货,要求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供货,并且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进度。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标项一:供应商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标项六:供应商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
(二)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书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6月0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家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115180
质疑联系人:韩宗梅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15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丽、沈佩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60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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