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9 17:3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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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保障性住房龙秋公寓电梯采购及安装 | 招标阶段 | 设备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原发布的图纸中的《9#、C#楼一层平面图9#、C#楼屋顶层平面图》(图别:建施;图号:07)及《建筑设计总说明(三)工程做法表(一)》(图别:建施;图号:T-03)已进行的修改,修改后的图纸随本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次答疑中“其他文件”的“其他”节点的附件中下载。 2、 招标文件第五章的二、设备需求一览表中的第16项修改为“无障碍专用升降平台”,具体参数详见本答疑同步发布图纸《9#、C#楼一层平面图9#、C#楼屋顶层平面图》(图别:建施;图号:07)及《建筑设计总说明(三)工程做法表(一)》(图别:建施;图号:T-03)。 3、 本次招标货物中的无障碍专用升降平台不作为评标对象,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资料,但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参数、性能和功能进行报价,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障碍专用升降平台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内容至少写明“无障碍专用升降平台的参数、性能和功能要求以及售后服务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后提供的无障碍专用升降平台品牌和制造商合格资料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采购,无障碍专用升降平台投标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 4、 无障碍专用升降平台提供的一切产品及安装服务的检测、检验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及省、市相关验收验评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如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发布新规范要求的,以新规范要求为准),特种设备监检机构若无法对此部分进行验收,则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5、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7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1年7月9日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1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