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1年度福建省运动员教练员保障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9.6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省体育局
招标联系人兰历文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宇0591-8752765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1年度福建省运动员教练员保障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福建省体育局

项目名称:2021年度福建省运动员教练员保障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发展我省体育事业,积极推进体育强省建设,提高我省竞技体育运动水平,有效转移用工风险,解除运动队的后顾之忧,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省级运动员教练员保障体系现对2021年度福建省运动员教练员保障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经费189.6万元,其中2021年度运动员伤残(亡)保障服务项目经费125.2万元,2021年度运动员、教练员保障业务服务项目 64.4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编办《关于印发 <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闽财综〔2017〕14号)规定:“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根据批复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资金,可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购买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服务,其中: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可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2、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局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闽体〔2018〕626号)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不足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预算金额200万元)的,可以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特点,选择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简称省基金中心)是我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以上文件的规定,省基金中心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范畴。 (二)承接能力 1. 福建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多年以来一直承担我省运动员保障相关工作,与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各运动管理中心、青体校、各地市体育局、各县市少体校、及其他各行业相关单位一直保持密切沟通和配合,熟悉各项运动员保障相关政策、了解全省运动员保障政策发展现状,便于本项保障服务工作的开展和执行。 2. 福建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作为本项目承接单位,有利于我局管控项目工作的实施情况。 3. 福建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长期从事运动员保障工作,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策划能力与执行能力较强,熟悉一线队伍的现状和保障需求,主要负责我省体育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运动员退役、安置和自主择业一次性补偿金的申报工作;负责省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运动员职业转换培训、高等教育资助、特殊困难生活补助、重大伤残医疗补助、就业创业扶持和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基金的申报和发放等保障工作,具备承接本项保障服务工作的能力。 4. 福建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已连续多年承接我局运动员保障相关工作,考虑到工作的专业性和延续性较强,由 福建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承接该项目有利于本项保障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福建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飞路151号西门原体彩大楼5楼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5月28日 至 2021年06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2021年度福建省运动员教练员保障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福建省体育局对2021年度福建省运动员教练员保障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2021年度福建省运动员教练员保障服务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

其他体育服务

1

1896000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为发展我省体育事业,积极推进体育强省建设,提高我省竞技体育运动水平,有效转移用工风险,解除运动队的后顾之忧,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省级运动员教练员保障体系,现对2021年度福建省运动员教练员保障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经费189.6万元,其中2021年度运动员伤残(亡)保障服务项目经费125.2万元,2021年度运动员、教练员保障业务服务项目 64.4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编办《关于印发 <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闽财综〔2017〕14号)规定:“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根据批复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资金,可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购买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服务,其中: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可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2、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局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闽体〔2018〕626号)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不足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预算金额200万元)的,可以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特点,选择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简称省基金中心)是我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以上文件的规定,省基金中心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范畴。 (二)承接能力 1.福建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多年以来一直承担我省运动员保障相关工作,与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各运动管理中心、青体校、各地市体育局、各县市少体校、及其他各行业相关单位一直保持密切沟通和配合,熟悉各项运动员保障相关政策、了解全省运动员保障政策发展现状,便于本项保障服务工作的开展和执行。 2.福建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作为本项目承接单位,有利于我局管控项目工作的实施情况。 3.福建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长期从事运动员保障工作,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策划能力与执行能力较强,熟悉一线队伍的现状和保障需求,主要负责我省体育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运动员退役、安置和自主择业一次性补偿金的申报工作;负责省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运动员职业转换培训、高等教育资助、特殊困难生活补助、重大伤残医疗补助、就业创业扶持和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基金的申报和发放等保障工作,具备承接本项保障服务工作的能力。 4. 福建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已连续多年承接我局运动员保障相关工作,考虑到工作的专业性和延续性较强,由福建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承接该项目有利于本项保障服务工作的开展。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福建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福建省福州市福飞路151号西门原体彩大楼5楼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徐建清

福建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研究员

柳艺娜

福建省杂技团

副高

邓崇福

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学校

高工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8日至 2021年6月4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体育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

联系人姓名:兰历文

联系电话:0591-8801787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0591-87527653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

联系人:肖益祥

联系电话:0591-87097731

福建省体育局

2021年5月28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福建省体育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        

联系方式:兰历文:0591-8801787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肖益祥

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

联系电话:0591-8709773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8层            

联系方式:陈宇:0591-87527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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