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湘江北大道、雷锋大道、旺旺路安全隐患开展物探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湘江北大道、雷锋大道、旺旺路安全隐患开展物探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湘江北大道
KM/测线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湘价服【2012】171号;10%;32400.00
4050.00
80
324000.00
/
2
雷锋大道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湘价服【2012】171号;10%;55728
137.6
557280.00
3
旺旺中路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湘价服【2012】171号;10%;9396
23.2
93960.00
合计
975240.00
按照采购人要求,由中标人负责完成
1、工作的内容及目标要求
(1)使用专业道路探地雷达设备,探测以上路段地下疑似病害体目标。
(2)通过全路段检测,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为道路的使用及病害体的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3)探测过程采用无损性检测,应防止对道路产生损伤。
(4)排水管网所经道路地下空洞等不良地质情况探测,每车道一条测线,探测深度为-3至-5米;
(6)按甲方要求,对部分地下管线有可能影响道路安全的重点地段进行重点检测;
(7)有可能影响道路安全的深基坑的检测。
(8)周期要求:90日历天/周期。
(9)探测工作全部完成后,30天内提交完整探测报告,一式七份。
(10)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日后需在3日内对开展探测工作,服从甲方的检测安排。
(11)检测单位要根据城市道路地下介质复杂、管线密布等特点制定适合的探测技术方案,探测成果要有真实性、可靠性。
2、检测成果
(1)地下空洞等不良地质的分布范围、深度等信息明确;
(2)所检测的具体隐患地点坐标及周边建筑参照物有明确图示;
(4)探测数据在规定的误差允许范围内;
(5)提供相关电子文本图表。
3、成果报告要求
探测作业和成果检验完成后,应编写物探成果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的依据、范围、内容、目的和要求;人员、仪器设备及计划安排;探测范围内的基本情况;探测工作条件;相关探测工作量和开竣工日期等。
(2)探测方法和仪器设备,探测作业依据的标准。
(3)探测质量控制及检查。
(4)隐患探测成果及成果检验。
(5)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建议。
(6)隐患状况分析。
(7)结论和建议。
(8)探测工作相关记录、数据和资料。
(9)相关附图与附表(含隐患点或地段的位置坐标及周边明显参照物;隐患点或地段的范围、深度等检测数据)。
4、检测人员以及设备要求
(1)地下空洞工作检测应由具有城市道路检测经验的人员参加,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检测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均应具有工程师资格或具有雷达检测经验。
(3)驻现场检测人员专业、年龄结构配备合理齐全,并具备相应的检测工作经历;
(4)检测人员的数量应足够满足本项目工程检测的需要;工程师2名,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
(5)检测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需按照甲方的检测安排和具体要求进行检测。
(6)检测人员应按照工程需要按期进场到位开展工作;周期检测过程中检测方应每天向甲方提交每条道路检测的情况,解释或说明疑似地点位置、大小等,并说明疑似原因。
(7)派驻场的检测组人员须经甲方单位确认,未经甲方单位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
(8)项目负责人如有不尽其职或虚名挂靠,甲方单位有权要求撤换,直至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验收:按照望城区财政局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
(1)《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CJJ/T 7-2017);
(2)《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16);
(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17);
(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
(5)《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JGJ/T 437-2018)
(6)《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探测技术规范》(T/CMEA 2-2018)
无
中标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