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号线、知识城线、二十一号线加装轨温及爬行在线监测系统工程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广州地铁集团运营事业总部十四号线、知识城线、二十一号线加装轨温及爬行在线监测系统工程项目(2024-2025年)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业主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二、项目名称:广州地铁十四号线、知识城线、二十一号线加装轨温及爬行在线监测系统工程项目
三、实施地点:广州地铁十四号线、知识城线、二十一号线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通过在高架段无缝线路加装轨温和爬行在线监测系统,实现钢轨温度及爬行的实时在线监测和预警功能。项目计划在知识城线K42+630(白云区)、十四号线 K57+903(从化区)、K27+224 (白云区)、二十一号线K25+000(黄埔区)、K53+970(增城区) 各安装1套系统(均为高架段线路的大坡度变坡点),共计安装5套。 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详见比选文件。
五、承包方式:单价包干
六、主要工作量
在知识城线、十四号线、二十一号线安装5套轨温和爬行在线监测系统。具体的工作量详见本项目的公开比选文件。业主所提供的工程数量等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勘测为准,响应单位要承担使用这些参数的所有风险。
注:具体的工作量详见本项目的公开比选文件。业主所提供的工程数量等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勘测为准,响应单位要承担使用这些参数的所有风险。
七、项目比选控制价:882330.64元。
八、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
1.响应人参加比选的意思表达清楚,响应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报名。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以领取响应文件截止时(2024年10 月11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4.响应人应具有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1项同类产品轨道交通(包含铁路、有轨电车、地铁)安装或供货业绩。
响应人应出示业绩证明文件要求如下:
1)同类产品指轨温监测或钢轨位移监测设备。
2)金额以安装或供货的合同为准。
3)供货类合同需响应人提供合同关键页、盖章版供货单。安装类合同需响应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单位工程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合同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需业主单位盖章确认。
5.响应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响应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需提供附件二.非联合体承诺函)。
7.在本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在以往广州地铁工程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期限内)(名单详见附件三)。
8.响应人提交《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9.未在比选公告第八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响应人若中选,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按中选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选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选人。
九、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响应登记及下载比选文件,响应单位须在公告登记的时间内在城轨采购网办理报名登记。
本项目在城轨采购网进行比选全流程操作,响应人登记前须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完成注册并加盟(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相关指引)。递交响应文件前应到天威诚信i信平台(ixin.itrus.com.cn)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用CA数字证书加密响应文件。
十、若本项目通过技术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不足3名时,则本次比选失败。招标人分析比选失败原因,修正比选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相关比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比选失败,需申请改变比选方式或不比选的,参照《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的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
十一、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电话:(020)83154392,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A 塔 31 楼。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城轨采购网“http://www.mtrmart.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登记及下载文件时间、地点:
登记及下载比选文件开始日期: 2024年 10 月 21 日17:00:00
登记及下载比选文件截止日期: 2024年 10 月 27 日17:00:00
登记及下载比选文件地点:城轨采购网
联 系 人: 严先生
联系电话:020- 83157960
十四、城轨采购网平台交易服务费
中选人应根据《城轨采购网关于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的说明》,向城轨采购网交纳交易服务费。
1.最终中价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前须向城轨采购网一次性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下:根据《城轨采购网关于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的说明》,该交易服务费以中选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标准为项目中选金额1亿元(含1亿元)以下按0.09%,超过1亿元部分按0.05%,分段累计计算,每笔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中选供应商在项目中选公示结束后,按城轨采购网平台通知15个工作日内向其直接交纳,银行汇票、电汇、转账账号信息如下(缴纳时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户名:广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
帐号: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15000089130950
3.缴纳平台服务费后,由城轨采购网平台向中选人出具《成交通知书》,该《成交通知书》作为业主签订合同前的审查材料之一。
二○二四年十月
附件一:响应申请人声明
响应申请人声明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地铁十四号线、知识城线、二十一号线加装轨温及爬行在线监测系统工程项目响应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响应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响应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21)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选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22)响应人须确保响应保函真实、有效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选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选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八、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选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响应保函格式(由银行出具)
响应保函
出具日期: ______________
保函编号: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贵方)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本担保作为______________(响应人名称,以下简称响应人)按比选编号:____号比选邀请向贵方提供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之响应担保。
______________(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本行)兹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第一次收到贵方有关以下任一情况之书面通知后7日内,本行及其继承者和受托者将无论响应人有何反对,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以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支付给贵方响应保证金人民币__壹万伍仟_(15000)____元(金额大小写):
(1)响应人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或放弃中选(含对响应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2)响应人不接受按比选文件规定修正响应价;
(3)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响应人中选后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合同签订工作的;
(5)经查实响应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本行将在接到贵方第一次书面要求时向贵方支付上述款项,无须贵方证实此要求,本行完全同意担保自投标截止日起生效,并在其后 天内(必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以及贵方终止本担保前通知本行的由贵方与响应人同意之标书有效延长期内保持有效。
出证行名称:
签字(或签章):
(印刷姓名和职务)
公 章: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附件二:非联合体承诺函
非联合体承诺函
致: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十四号线、知识城线、二十一号线加装轨温及爬行在线监测系统工程项目比选文件中的要求,我方在此承诺:我方不以联合体响应。
特此声明。
响应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
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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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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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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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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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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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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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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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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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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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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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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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附件四: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使用在本项目的材料及备件均从合法渠道采购所得且质量合格。
基于以上承诺,我公司保证贵司不因上述问题而遭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索赔),如因此遭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索赔),则在接到贵司通知后,我公司将配合贵公司积极应对,相关费用及赔偿(如有)由我司承担。
响应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相关附件:
- 附件一:{附件1}
- 附件二:{附件2}
- 附件一:{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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