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宁高新区车辆租赁使用(城管局皮卡车租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zc2019-46j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黄工0771-5816774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宁高新区车辆租赁使用(城管局皮卡车租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南宁高新区车辆租赁使用(城管局皮卡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XZC2019-46J
项目名称:南宁高新区车辆租赁使用(城管局皮卡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9年09月17日

定标日期:2019年09月27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恒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总部路3号东盟总部基地二期综合楼一楼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陆万伍仟叁佰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清单

评审专家名单:姚启宁(组长)、冯学董、黄新宇

交货期/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3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小陆 0771-5816523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816774 0771-5816774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黄工0771-5816774
五、监督部门: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质疑电话:0771-5595777
投诉电话:5816594、5806261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29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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