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永年区主城区相关部门及乡镇购买环卫车辆设备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3125680010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邯郸市昊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HB2023125680010003
二、项目名称: 永年区主城区相关部门及乡镇购买环卫车辆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604
四、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购置环卫车辆及设备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12月21日下午邯郸市昊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对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邯郸市昊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质疑函,邯郸市昊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12月26日对质疑进行了答复,并发出质疑回复函,投诉人收到回复后对质疑回复不满意;2024年1月2日下午我局收到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对“永年区主城区相关部门及乡镇购买环卫车辆设备项目”的投诉书,经补正,于2024年1月5日受理,并于1月10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永年区主城区相关部门及乡镇购买环卫车辆设备项目中止公告”#basic#邯郸市昊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_#邯郸市永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_#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_@_@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明山大街惠泽园一期门市19号#_#邯郸市永年区内#_#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604#_@_@被投诉人#_#被投诉人#_#当事人#_@_@#FILENAME##_##_#
投诉事项1:关于技术参数响应情况的评审标准,设置分值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不利于专家准确评审。
投诉事项2:付款时间和方式依旧不明确,与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的要求相悖,不符合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加快支付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政策。
投诉事项3:被投诉人2未在质疑复函中告知质疑人有依法提起投诉的权利,违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第3成立,责令被投诉人改正。
六、处理文件编号
永财采投[2024]1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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