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真空泵第二次公开竞价公告(2项,综合评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熙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丽红0812-3381962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9
公告正文

ZB2111250278/001

设备备件—PG-GJ202111001434-001—ZB2111250278/001

竞价公告

1、竞价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真空泵第二次(2 项,

综合评标)项目进行公开竞价,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邀

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竞价范围

项目名称:真空泵第二次公开竞价(2 项,综合评标)。

交货时间:至 20220830。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价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一、注册资金要求:1、接受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或

生产型企业参股或控股的授权直销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流通型企业

投标,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

要求 200 万元及以上,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 100 万元及以上。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投标方均要求提供近三年以来生产型企业的设备备件类

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业绩必须包含

设备备件类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型企业投标方要求提供本企业设

备备件类产品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非生产型企业投标方均要求须提供指定生

产型企业或品牌的设备备件类产品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业绩总量不得少于

投标报价总金额。

三、有效投标条件: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

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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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

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

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

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

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

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

8、本次招标中的支付方式和技术要求为必须满足条款,不能满足的投标文件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

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材料原件的权力。

4、竞价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1-11-25 22:00 至 2021-11-29 14:00 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

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购买竞价文件。

4.2 竞价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未办理注册的单位,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进行注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11-29 14:00,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

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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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竞价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

鞍钢集团电子竞价采购交易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竞价采购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竞价网、

中国竞价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 85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 266 号

邮 编: 617023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刘熙 联 系 人: 沈丽红

电 话: 3383808 电 话: 0812-3381962

网 址: http://bid.ansteelscm.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

账 号: 22810101040035939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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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补充说明及附件

一、 补充说明

技术要求:1、本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规格等相关资料”只作为投标方报价时

的参考,待投标方成交后,如有必要须到使用单位的现场进行详细的测绘或确

认,成交方必须确保在不改变现有安装尺寸的情况下,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满

足现场安装、使用要求。2、本次招标的产品制造厂为浙江神工真空设备制造有

限公司,交货时须提供浙江神工真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相应资料。如本次招

标的成交方为首次供货的供应商,成交后须与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或签订相

关的技术协议后再供货;所供设备备件到货验收合格、经使用单位使用合格并

出具书面使用合格报告后,办理结算。3、本项目属于指定品牌竞价采购,投标

方只能投报浙江神工真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允许偏离。

商务要求:二、供货要求:

本次招标的标的物按零库存模式供货,零库存备件按零库存模式供货,合同标

的物数量仅为预估消耗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买方使用单位的实际消耗数量为

准。(2)合同单品种执行量高于中标数量的 10%、金额大于 50 万元(不含税)时,

不能供货,否则,超供部分不予结算。(3)以标的物需求一览表要求为准。(4)

卖方必须保持标的物的合理储备量,确保供货的交货期,因卖方不能按零库存

备件备货通知单规定时间供货,每发生一次逾期每天将按备货通知单含税总金

额的 1‰承担违约金(但累积计算不超过备货通知单含税总金额的 10%),逾期

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履约保证金收取要求:1、如中标方或成交方为非委托方合格供应商,按合

同总金额(含税)10%收取履约保证金;2、如拟签订合同含税金额≥50 万元,

按合同总金额(含税)10%收取履约保证金(内部单位除外,提供战略协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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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产品的战略供应商除外);3、其他情况可不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4、收取

方式:采取现金或委托代扣应付账款方式缴纳,原则上不采取保函方式。

四、质量保证金收取要求:1、如中标方或成交方为非委托方合格供应商,按合

同总金额(含税)5%收取质量保证金;2、如拟签订合同含税金额≥50 万元,按

合同总金额(含税)5%收取质量保证金(内部单位除外,提供战略协议范围内

产品的战略供应商除外); 3、其他情况可不收取合同质量保证金;4、收取方

式:采取在应付货款中暂扣的形式缴纳(在全额增值税发票结算时暂扣)。

五、投标报价要求:以人民币不含税包到价为准,不允许偏离委托方技术要求、

注册资金及付款方式的要求。

六、产品质量要求:卖方应保证所供设备备件质量满足买方使用要求。当卖方

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买方有权作出以下处理:1、对问题产品做换货或退货处

理;2、向卖方收取产品该项合同(含税)5%的违约金;3、当对买方造成的损

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买方有权按照全额损失向卖方索赔;4、卖方的供货质

量纳入买方供应商评价。七、质量异议管理要求:(1)新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

发生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2)新增供应商,第一年供货

发生 2 次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3)1 年以上合格供应商,

年度质量异议金额超过 5‰,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八、评标方式及中标原

则详见附件。||20211116 至 20211125 贴现询价表:票据类型:银票,支付期限:

90 天以内,年化利率(%):2.29;票据类型:银票,支付期限:90-180 天,

年化利率(%):2.32;票据类型:银票,支付期限:180 天以上,年化利率

(%):2.46;票据类型:商票,支付期限:0-180 天,年化利率(%):5.13;

票据类型:惠信,支付期限:0-180 天,年化利率(%):5.98;

二、 采购附件

合同主要条款.doc;神工综合评分表.pdf;公开竞价(综合评标)评标方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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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原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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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项目需求清单

详见标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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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清单详见公告详情: http://bid.ansteelscm.com/cpu-angang-bid-fe/portalcas.html#/pages/supply_notice/zb_index?id=123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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