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98环岛高速海口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南渡江特大桥通航影响评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62.58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hn-2023-003
预算金额62.58万元
招标公司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符工0898-6868612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898-685936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6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为加快推进G98环岛高速海口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项目,根据项目前期工作的需要,现对G98环岛高速海口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南渡江特大桥通航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HN-2023-003
(2)项目名称:G98环岛高速海口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南渡江特大桥通航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3)采购需求:通过现场勘察,完成G98环岛高速海口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南渡江特大桥通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编制过程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收集有关材料,通航影响报告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主持的技术评估和审批,向采购人提交成果资料等工作。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采购预算:人民币625800.00元(报价总额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服务期: 45 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的有关规定、通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相关规范及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1.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乙级专业及以上资信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证明材料:A.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是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扫描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B.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证明);
(4)企业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须为本公告发布之后日期,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投标材料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一经发现将追究该供应商责任,成交单位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8)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含分支机构)在职人员,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或市政道路或铁路工程大桥及以上桥梁通航影响评价报告书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证明材料:A.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B.供应商应当提供在职证明材料,具体如下:①如为事业单位: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的上级人事部门提供的人事关系(正式在编)证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近期6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或以上的在本单位(或分支机构)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的清单凭证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如为企业单位: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近期6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或以上在本单位(或分支机构)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的清单凭证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C.业绩证明材料:咨询合同或成果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供应商出具的业绩证明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如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信息无法证实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9)具有相类似的业绩: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公路或市政道路或铁路工程大桥及以上桥梁通航影响评价报告书咨询服务。
证明材料:咨询合同,以及成果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1日09:00-17:30(节假日除外);
4.2 文件发售地点:海口市国贸路海涯大厦27E(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4.3 文件售价:0元;
4.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者介绍信、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不召开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 16 日 14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室2(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磋商地点
磋商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室2 。
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官网。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8.其他
8.1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2023年8月4日
为加快推进G98环岛高速海口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项目,根据项目前期工作的需要,现对G98环岛高速海口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南渡江特大桥通航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HN-2023-003
(2)项目名称:G98环岛高速海口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南渡江特大桥通航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3)采购需求:通过现场勘察,完成G98环岛高速海口扩容工程(海口第二绕城高速)南渡江特大桥通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编制过程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收集有关材料,通航影响报告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主持的技术评估和审批,向采购人提交成果资料等工作。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采购预算:人民币625800.00元(报价总额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服务期: 45 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的有关规定、通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相关规范及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1.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乙级专业及以上资信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证明材料:A.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是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扫描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B.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证明);
(4)企业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须为本公告发布之后日期,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投标材料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一经发现将追究该供应商责任,成交单位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8)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含分支机构)在职人员,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或市政道路或铁路工程大桥及以上桥梁通航影响评价报告书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证明材料:A.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B.供应商应当提供在职证明材料,具体如下:①如为事业单位: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的上级人事部门提供的人事关系(正式在编)证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近期6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或以上的在本单位(或分支机构)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的清单凭证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如为企业单位: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近期6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或以上在本单位(或分支机构)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的清单凭证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C.业绩证明材料:咨询合同或成果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供应商出具的业绩证明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如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信息无法证实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9)具有相类似的业绩: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公路或市政道路或铁路工程大桥及以上桥梁通航影响评价报告书咨询服务。
证明材料:咨询合同,以及成果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1日09:00-17:30(节假日除外);
4.2 文件发售地点:海口市国贸路海涯大厦27E(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4.3 文件售价:0元;
4.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者介绍信、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不召开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 16 日 14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室2(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磋商地点
磋商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室2 。
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官网。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8.其他
8.1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农信楼6楼 | 地 址: | 海口市国贸路海涯大厦27E(海南分公司) |
邮政编码: | 570203 | 邮政编码: | 570125 |
联 系 人: | 符 工 | 联 系 人: | 王 工 |
电 话: | 0898-68686123 | 电 话: | 0898-68593609(海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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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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