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hcld-2023021
预算金额264110.0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志刚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隆女士188738984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8
公告正文

湖南奥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MLED 显示模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

(招标编号:GDHCLD-202302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娄底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奥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MLED显示模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64110.08万元,招标人为湖南奥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54962.99m²(约82.4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模组生产
厂房、模组综合动力站、危化品库一/二、成品库房、综合服务中心、门卫及宿舍等。其中
综合动力站包含配套建设的空压站、锅炉房、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及泵房、开闭所等公用
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配置各类生产工艺设备1450 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
年产 66000 平方米显示模组的生产能力。项目拟建厂房及配套设施、生产线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南奥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MLED 显示模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湖南奥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MLED显示模组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质
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
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②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
相应能力;③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
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施工负责人
兼任)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机械设备: 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项目设计团队人员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配备。(2)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
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
员组成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由具有施工资质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再和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时只能
用其中一个资质)。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
有效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3.联合
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
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
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
约束力。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
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
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承诺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0日00时00分到 2023年06月29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即日起至 2023 年06月29日,登录 娄底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 下载电子招
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33时00分
递交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娄底亠公共姿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举行,所有投标人应准艹在
线参加开标。同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开标会场。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奥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MLDD 显示模组项目 已由娄底经济技术
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湖南奥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MLED 显示模组项目备案的证
明》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奥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南奥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o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湖南奥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MLED显示模组项目
2.2 建设地点 娄底市经济开发区耀春路以东,群乐街以南,东二环以西,创新二街以北;
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54962.99m²(约82.4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模组生产厂房、模组
综合动力站、危化品库一/二、成品库房、综合服务中心、门卫及宿舍等。其中综合动力站
包含配套建设的空压站、锅炉房、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及泵房、开闭所等公用设施(具体
以施工图纸为准)。配置各类生产工艺设备1450
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66000
平方米显示模组的生产能力。项目拟建厂房及配套设施、生产线等工作。
2.4工期要求: 304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发包,发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5.1工程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后续设计服务(配合报规、报批报建、
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2.5.2 设备部分:工艺和动力设备(含备品备件)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交付等全过程,
以及工艺技术人员培训、性能考核、达标生产、安全评价、技术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2.5.3 建安工程施工部分: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设备的二次搬运、保修服务等工
作。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施工图以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为准。
2.6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
编制深度要求;
2.7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
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估
2.8施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和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其中未注
明保修期限的项目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之日起2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00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
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
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②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备相应能力;③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3设计业绩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施工
负责人兼任)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
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9 施工机械设备: 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项目设计团队人员: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
配备。(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2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
体成员组成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由具有施工资质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
头人,(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再和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时
只能用其中一个资质)。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
有效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3.联合
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
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
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
约束力。 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
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
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承诺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即日起至 2023 年06月29日,登录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
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
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7月 18 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
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招投标办_的监督,联系方式
15273886688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奥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经济开发区电力科技谷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东贸街大同芙蓉北门三楼
308室
联系人:_张志刚_项目负责人: 隆女士、谭先生
电 话: 15603725086 电 话:
18873898413、189738198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42802382@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招投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奥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经济开发区电力科技谷
联系人:张志刚
电 话:156037250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娄底市娄星区南贸东街大同芙蓉AB座0001 栋308室
联系人: 隆拥军
电 话: 1887389841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厍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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