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石柱中学校室外露天场所清洁卫生及保洁劳务外包服务竞采公告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2/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重庆市石柱中学校室外露天场所清洁卫生及保洁
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重庆市石柱中学校室外露天场所清洁卫生及保洁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三、采购项目要求
1.服务区域:
每日负责所辖卫生区域内(学校大门外圆弧与公路之间区域及校园内室外所有露天场所(包括校园内所有道路、广场、教学楼及教学楼四周边沟与坡坝地带、办公楼、食堂、学生宿舍周围地带、室外运动场、田径场看台、看台下厕所内部及周边通道、所有停车位等)约九万平方的清扫保洁等工作。
2.正常服务时间:
晨前普扫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早上6:30完成;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早上7:00完成。为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劳务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人员。
白天保洁时间:7:30---22:00,田径场、篮球场、乒乓球场、网球场、其他区域每天采取巡回保洁方式捡拾路面和绿化带内的垃圾,按时清理果皮箱及垃圾。如学校有重要活动或者有上级领导来学校检查工作,劳务公司应加派人员,按学校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及保洁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要保证随叫随到。
售后服务: 清扫保洁作业要求:每天必须清除果皮箱内的垃圾,做到不满溢、果皮箱表面无油污,确保果皮箱的正常使用;路面责任区域内做到“六无”、“六净”。不得将垃圾、泥沙扫入边沟、下水道、绿化地带内;不得将路面垃圾倒入果皮箱内;归拢的垃圾应靠边打堆,立即清运,不得漏撒,垃圾定时定点入站倾倒。
服务质量要求:作业范围应做到(1)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积尘、无痰迹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2)做到路面干净、树圈干净,边角、校园内小垃圾桶及周边干净、路沿石干净;(3)下水道口、进水篦亮角亮桥无泥沙淤堵;(4)行道树圈作业范围内无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包装废弃物等裸露垃圾;(5)做好日常保洁,校园内所有露天场所不得有白色垃圾,如有白色垃圾,发现一处扣发区域责任人3元,依次累加。
3.作业工具要求
工作人员的工具必须配齐三把扫把(波斯扫把、竹扫把、塑料扫把)并保持整洁;工具应摆放在隐蔽处;不乱挂乱搭、乱摆。手推车因地制宜、隐蔽摆放,不影响行人和校园美观。
作业纪律要求:每班作业人员在作业责任时间和责任范围内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干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制度,校园室外露天场所保洁不得出现空档和脱岗。
4.工具提供及人员配备
清洁工具由劳务公司自行购买或提供。保洁人员安排不少于7人。
5.保险及安全责任
学校承担县环卫每年向学校收缴的垃圾清运费;清洁卫生及保洁人员的工资由承包方负责,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生产作业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清洁卫生及保洁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应由承包方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
6.验收标准、方法
由学校每天派人进行检查,其标准按《重庆市石柱中学校室外露天场所清洁卫生及保洁劳务外包项目概况、服务及商务要求》执行。
7.服务期限:一年
8.在校园附近设立有办公地点
四、基本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保洁服务在其经营范围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付款时间及方式
维保服务商在约定时间内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维保服务,采购人按维保合同约定方式支付(供应商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通过转账支付到供应商基本账户)。
预算金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
采购编号:10692927
采购人信息
重庆市石柱中学校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需求描述:重庆市石柱中学校室外露天场所清洁卫生及保洁
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重庆市石柱中学校室外露天场所清洁卫生及保洁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万元) |
重庆市石柱中学校室外露天场所清洁卫生及保洁劳务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 | 18 |
三、采购项目要求
1.服务区域:
每日负责所辖卫生区域内(学校大门外圆弧与公路之间区域及校园内室外所有露天场所(包括校园内所有道路、广场、教学楼及教学楼四周边沟与坡坝地带、办公楼、食堂、学生宿舍周围地带、室外运动场、田径场看台、看台下厕所内部及周边通道、所有停车位等)约九万平方的清扫保洁等工作。
2.正常服务时间:
晨前普扫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早上6:30完成;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早上7:00完成。为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劳务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人员。
白天保洁时间:7:30---22:00,田径场、篮球场、乒乓球场、网球场、其他区域每天采取巡回保洁方式捡拾路面和绿化带内的垃圾,按时清理果皮箱及垃圾。如学校有重要活动或者有上级领导来学校检查工作,劳务公司应加派人员,按学校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及保洁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要保证随叫随到。
售后服务: 清扫保洁作业要求:每天必须清除果皮箱内的垃圾,做到不满溢、果皮箱表面无油污,确保果皮箱的正常使用;路面责任区域内做到“六无”、“六净”。不得将垃圾、泥沙扫入边沟、下水道、绿化地带内;不得将路面垃圾倒入果皮箱内;归拢的垃圾应靠边打堆,立即清运,不得漏撒,垃圾定时定点入站倾倒。
服务质量要求:作业范围应做到(1)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积尘、无痰迹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2)做到路面干净、树圈干净,边角、校园内小垃圾桶及周边干净、路沿石干净;(3)下水道口、进水篦亮角亮桥无泥沙淤堵;(4)行道树圈作业范围内无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包装废弃物等裸露垃圾;(5)做好日常保洁,校园内所有露天场所不得有白色垃圾,如有白色垃圾,发现一处扣发区域责任人3元,依次累加。
3.作业工具要求
工作人员的工具必须配齐三把扫把(波斯扫把、竹扫把、塑料扫把)并保持整洁;工具应摆放在隐蔽处;不乱挂乱搭、乱摆。手推车因地制宜、隐蔽摆放,不影响行人和校园美观。
作业纪律要求:每班作业人员在作业责任时间和责任范围内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干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制度,校园室外露天场所保洁不得出现空档和脱岗。
4.工具提供及人员配备
清洁工具由劳务公司自行购买或提供。保洁人员安排不少于7人。
5.保险及安全责任
学校承担县环卫每年向学校收缴的垃圾清运费;清洁卫生及保洁人员的工资由承包方负责,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生产作业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清洁卫生及保洁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应由承包方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
6.验收标准、方法
由学校每天派人进行检查,其标准按《重庆市石柱中学校室外露天场所清洁卫生及保洁劳务外包项目概况、服务及商务要求》执行。
7.服务期限:一年
8.在校园附近设立有办公地点
四、基本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保洁服务在其经营范围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付款时间及方式
维保服务商在约定时间内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维保服务,采购人按维保合同约定方式支付(供应商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通过转账支付到供应商基本账户)。
预算金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
采购编号:10692927
采购人信息
重庆市石柱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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