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仙居县朱溪水厂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图纸统筹
标识标牌设计
竣工验收后续服务
场地填筑
施工招标配合
缺陷修复
导视系统设计
施工现场服务
试运行
总图设计
建筑消防设计
相关报建配合
工程履约期间成果报审
配电箱
专项设计
供水管线
调试
电线
备案
图纸审查
构筑物
给排水设计
工艺设计
技术交底
空气热源泵
协助各项报批
地基处理
风机
维护
项目移交
海绵城市设计
煤气配套工程的设计
管线工程设计
绿色建筑设计
金属屋面
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
标志标线设计
通信设计
安装
景观照明
变配电设计
基坑围护设计
设计变更
含水
配电柜
室内精装修设计
城建归档
景观绿化设计
交通标志标线
池体工程
管线综合设计
设计论证
电缆沟
配合政策处理
电气设计
给排水系统
建筑节能设计
广电
临时设施
无障碍设施设计
钢结构设计
雨水系统
图纸会审
土建
综合验收
人防
保修
建筑智能化设计
桩基
专项验收
室外景观绿化
空调
停车场
土石方
高低压配电系统
建筑泛光照明设计
室外市政配套工程设计
培训
规划
配合审计
施工图设计
深化设计
场地平整
道路
幕墙
供电
消防管道
管道阀门系统
厂区
暖通除臭设计
抗震支架设计
自控设计
施工手续审批
场地回填
桥架
试桩设计
外立面装饰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仙工招字[2024]108号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仙居县朱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吴女士0576-87051666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备案登记号:仙工招字
[202
4
]
108
号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仙居县朱溪水厂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
已经由
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
的
仙发改审批【
2024】145号
文件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仙居县朱溪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
(
EPC
)
总承包的模式进行建设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
.
项目概况及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位于朱溪镇,项目近期用地面积
15.15
亩,
10101.58
平方米。远期用地面积
20.88亩,13922平方米。①新建自来水厂
1
座,近期规模
2.3
万
m3/d
,总规模
4.5
万
m3/d
。新建包括稳压配水井、净水设备及清水池、加药间及反冲洗用房、送水泵房、污泥调节浓缩叠合池、污泥平衡池及脱水机房、生产管理用房等构(建)筑物。
②新建朱溪水库至朱溪水厂原水管线,管径
DN800
,管道总长
4.3
km
。
③新建朱溪水厂至朱溪镇各村及周边乡镇的供水管网工程,管径
DN50~DN800
,全长约
3
5
km
。
2.
2
招标范围
:
本项目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
仙居县朱溪水厂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
(初步设计及概算范围内)有关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验收、移交、保修等内容。
2.2.1
前期服务包括:
协助各项报批
、
配合
政策处理
等
工作。
2.2.2
设计包含但不限于
:
(
1
)
施工图设计
。包括本项目规划范围线内的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设计、工艺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自控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除臭设计、
管线工程设计、
建筑智能化设计、通信设计、试桩设计、基坑围护设计、外立面装饰设计(含幕墙、金属屋面等)、建筑消防设计、建筑节能设计、变配电设计(含高低压配电系统)、无障碍设施设计、钢结构设计、抗震支架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红线范围内室外市政配套工程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导视系统设计、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设计、标识标牌设计、建筑泛光照明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包括规划条件要求的城市蓝绿线范围内的代征绿地)、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设计论证、图纸审查
等所有设计内容
以及相关专项设计的深化设计等规划部门标注红线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同时也包括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相关报建配合、施工招标配合等
,
并承担工程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
(
2
)不包括广电、供电、
煤气
配套
工程的设计,中标人应牵头协调上述专项设计及图纸统筹工作,进行总体设计管控。
(
3
)
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
(
如有
)
的评审费、专家费、会务费及相关费用、工程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评审等为本工程完成所需的所有工作和费用,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
2.2.3
完成建安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图预算。
2.2.4
施工:
从项目现状开始,纳入红线范围内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
场地平整、场地填筑、临时设施;
(2)
桩基工程(含试桩)、基坑围护、地基处理、土石方工程、池体工程、上部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含屋面);
(3)
安装工程:含水、电、消防(含设备)、暖通(含风机、空调及空气热源泵等设备)、抗震支架等内容;
(4)
供水管线工程;
(5)
室外市政配套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景观照明、场地回填、道路、厂区内的管道阀门系统、给排水系统、雨水系统、消防管道系统以及配套的构筑物、停车场、交通标志标线等内容);
(6)
厂区、建构筑物低压配电柜及配电箱以及对应的桥架、电缆、电缆沟等配电内容。
(
除整采工艺包及设备中自带的电线、电缆等
)
,
最终以清单为准
。
(7)
不包括
广电、供电、
煤气
配套工程
施工,但必须做好施工接入协调配合工作。
2.2.5
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详见
2.2
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最终以清单为准)、安装、调试与维护、培训、试运行等内容。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