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一批市政设施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4:48:08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采购一批市政设施的招标公告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采购一批市政设施,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采购一批市政设施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293200元(大写:贰拾玖万叁仟贰佰元整)
三、采购清单及标准 :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品重量不低于 | 承载 | 数量 |
1 | 人行道立柱(老210国道) | 附件图1 | 50根 | ||
2 | U型钢管(刷蓝白相间漆) | 附件图2 | 200根 | ||
3 | 车行道护栏(栏板+立柱) | 附件图3 | 100根 | ||
4 | 复合重型井座+井盖 | Φ700*70JZ | 56Kg | 400KN | 100套 |
5 | 复合重型井座+井盖 | Φ900*70JZ | 110Kg | 400KN | 30套 |
6 | 铸铁井座+井盖 | Φ800*70JZ | 110Kg | 400KN | 30套 |
7 | 复合水篦子 | 400*400*40Z | 16Kg | 200KN | 200块 |
8 | 复合水篦子 | 400*600*40Z | 16Kg | 200KN | 100块 |
9 | 复合水篦子 | 450*750*40Z | 16Kg | 200KN | 100块 |
10 | 铸铁雨篦子 | 700*400*40Z | 16Kg | 200KN | 100块 |
11 | 铸铁雨篦子 | 700*250*40Z | 16Kg | 200KN | 100块 |
注; (1)井盖及水篦子标示厂家名字,提交货物时需一并提供该产品的合格证及第三方检测公司的检测合格报告; (2)井盖、水篦颜色为灰白色; (3)为保证重型圆井盖质量,圆井盖内部骨架必须有圈筋结构; (4)井盖(含井座)、水篦要抽样切割,内部钢筋必须为螺纹钢; (5)井盖和水篦子到货后随机抽样各1套,由验收小组和供应商共同送到甲方指定的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综合报价中考虑)由供应商承担; (6)切割抽样及送检的样品,数量不包含在最终送货数量中,不计入验收总量; (7)井盖表面要标示“邻水市政”“雨/污”等字样; |
四、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保质保量送货并经验收后入库。
五、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销售、制造、生产市政设施、建筑材料、井盖、栏杆等(或者近一年内有出售井盖、栏杆等市政设施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业绩);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8:00,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市政管理股报名:(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2)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826-3291197)。
七、开标时按照下列要求提供资料
1.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2)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企业征信证明(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截图或报告资料(事业单位或专业合作社参与可以不提供)、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截图或报告资料);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凭证或证明)。
注:(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必须加盖鲜章;
(2)以上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缺少的、无效的(特殊情形除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审查文件”“报价单”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4.开标时,“报价单”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以接收
1.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履行签到手续的或签到资料不齐全的。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邮寄投标文件的。
3.未进行密封或未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或密封破损的投标文件的。
4.《报价单》未单独封装、字迹潦草不能辨认或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
5.在开标会现场有故意损毁他人投标文件等扰乱开标秩序行为的。
十、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上午10:30
2.开标地点: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五楼会议室。
3.签到说明:投标人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提供以上资料的视为签到不成功。
十一、中标方式
在项目业主和业主单位纪检部门现场审核和监督下,通过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本项目中选人。若报名不足三家,则流标。报名有三家及以上,若资格审查合格不足三家,则流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有三家及以上者,实行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中选人,若最低价出现同等价,实行第二次报价,以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中选人(第二次报价单需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反之则无效)。
十二、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合同签订之前缴纳;保证金缴纳地点:邻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1号大厅),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3227626。
特别提示:(1)投标资格不能转让;(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