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军事体育陆上运动学校田径场和篮球场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46.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塑胶跑道 | 1.透气型塑胶面层; 2.技术参数及标准:执行 GB36246-2018; 3.依据 GB36246-2018 标准,厚度要求:场地面层平均厚度应≥ 13mm,低于规定厚度 10%的面积应≤总面积的 10%;任何区域的厚度均应为≥10mm。 | |
2 | 人造草坪 | 1.技术参数及标准:执行 GB36246-2018; 2.依据 GB∕T 20394-2019 标准,所提供人造草坪不低于以下要求: 草丝形态:双面加筋;颜色:深绿/浅绿组合;材质:PE;草丝磅重:≥10000(分特);厚度:140-300μm;宽度:1.3-1.6mm;草高:(50±1)mm;行距:5/8 英寸;密度:(10500±100)簇/㎡;织距:(16.7±1)针/100mm;走针方式 :一字走针;色牢度≥5。 | |
3 | 硅PU | 1.硅PU球场面层; 2.技术参数及标准:执行 GB36246-2018 | |
2、 技术要求
★2.1塑胶跑道材料符合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非固体原料中有
害物质限量要求;
检测项目 | 技术指标 | |
有害物质含量 |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BBP、DEHP)总和(g/kg) | ≤1.0 |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NOP、DINP、DIDP)总和(g/kg) | ≤1.0 | |
短链氯化石蜡(C10-C13)/(g/kg) | ≤1.5 | |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游离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HDI)总和(g/kg) | ≤10 |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g/L) | ≤50 | |
游离甲醛(MDI)(g/kg) | ≤0.50 | |
苯(g/kg) | ≤0.05 | |
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 | ≤1.0 | |
可溶性铅(mg/kg) | ≤50 | |
可溶性镉(mg/kg) | ≤10 | |
可溶性铬(mg/kg) | ≤10 | |
可溶性汞(mg/kg) | ≤2 |
★2.2塑胶跑道成品符合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面层成品中有害
物质限量、气味及无机填料含量要求;
有害物质含量 | 检测项目 | 技术要求 |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BBP、DEHP)总和(g/kg) | ≤1.0 | |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NOP、DINP、DIDP)总和(g/kg) | ≤1.0 | |
18种多环芳烃总和(mg/kg) | ≤50 | |
苯并【a】芘(mg/kg) | ≤1.0 | |
短链氯化石蜡(C10-C13)/(g/kg) | ≤1.5 | |
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甲烷(MOCA)/(g/kg) | ≤1.0 | |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游离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HDI)总和/(g/kg) | ≤0.2 | |
游离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g/kg) | ≤1.0 | |
可溶性铅/(mg/kg) | ≤50 | |
可溶性镉/(mg/kg) | ≤10 | |
可溶性铬/(mg/kg) | ≤10 | |
可溶性汞/(mg/kg) | ≤2 | |
有害物质释放量 |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mg/(㎡•h)) | ≤5.0 |
甲醛/(mg/(㎡•h)) | ≤0.4 | |
苯/(mg/(㎡•h)) | ≤0.1 | |
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mg/(㎡•h)) | ≤1.0 | |
气味 | 气味等级/级 | ≤3 |
★2.3塑胶跑道成品符合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田径场地、渗水
型物理要求
检测项目 | 技术要求 |
冲击吸收(%) | 35~50 |
垂直变形(mm) | 0.6~3.0 |
抗滑值(BPN,20℃) | ≥47 |
拉伸强度(MPa) | ≥0.4 |
拉断伸长率(%) | ≥40 |
阻燃性能(级) | I |
★2.4人造草坪参数须满足新国标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要求:
检测项目 | 指标 | |
物理机械性能 | 冲击吸收(%) | 45~70 |
垂直变形 mm | 4~11 | |
单丝拉断力 N | ≥10 | |
单簇草丝拔出力 N | ≥20 | |
耐人工气候老化性能(500h) | 人造草面层草丝加速老化500h后,草丝拉断力不应低于加速老化前测定值的80% | ≥80% |
有害物质含量 |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BBP、DEHP)总和(g/kg) | ≤1.0 |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NOP、DINP、DIDP)总和(g/kg) | ≤1.0 | |
18种多环芳烃总和(mg/kg) | ≤50 | |
苯并「a」芘(mg/kg) | ≤1.0 | |
可溶性铅(mg/kg) | ≤50 | |
可溶性铬(mg/kg) | ≤10 | |
可溶性镉(mg/kg) | ≤10 | |
可溶性汞(mg/kg) | ≤2.0 | |
有害物质释放量 |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率(mg/㎡h) | ≤5.0 |
甲醛(mg/㎡.h) | ≤0.4 | |
苯 (mg/㎡.h) | ≤0.1 | |
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释放率(mg/㎡.h) | ≤1.0 |
★2.5硅PU球场产品有害物质限量须符合国家新国标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要求
检测项目 | 技术指标 | |
有害物质含量 |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BBP、DEHP)总和(g/kg) | ≤1.0 |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NOP、DINP、DIDP)总和(g/kg) | ≤1.0 | |
18种多环芳烃总和(mg/kg) | ≤50 | |
苯并[a]芘(mg/kg) | ≤1.0 | |
短链氯化石蜡(C10-C13)(g/kg) | ≤1.5 | |
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甲烷(MOCA)(g/kg) | ≤1.0 | |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游离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HDI)总和(g/kg) | ≤0.2 | |
游离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g/kg) | ≤1.0 | |
可溶性铅(mg/kg) | ≤50 | |
可溶性镉(mg/kg) | ≤10 | |
可溶性铬(mg/kg) | ≤10 | |
可溶性汞(mg/kg) | ≤2 | |
有害物质释放量 | 甲醛/(mg/(㎡.h)) | ≤0.4 |
苯/(mg/(㎡.h)) | ≤0.1 | |
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mg/(㎡.h)) | ≤1.0 | |
气味 | 气味等级/级 | ≤3.0 |
以下为非★项:
2.6透气型塑胶跑道样块在23℃~25℃恒温水中浸泡24小时后,放入-40℃温度下冷冻24小时,取出后放入50℃温度下热烘24小时后,重复循环20次,涂层无粉化、无开裂、无剥落、无起泡、无变色、无失光现象,且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的要求。
2.7透气型塑胶跑道样块分别在浓度为30%的硫酸溶液和浓度为20%碳酸钠溶液中浸泡48h为一次循环,循环10次以后,样块颜色无明显变化,无老化现象。
2.8硅PU产品须具备国家级实验室在(23±2)℃水中18h,(-20±2)℃3h,(50±2)℃烘3h为一次循环,循环20次后,硅PU球场样块无粉化、无开裂、无剥落、无起泡、无明显变色及失光。
2.9人造草坪满足CFC、HCFC、HBFC、Others、HFC、PFC、CHC等225项空气污染物质检测,检测结果为未检出。
2.10人造草产品按《化学品皮肤致敏实验方法》(GB/T608-2008)的皮肤致敏反应实验标准,人造草坪皮肤致敏反应等级为I,人造草坪浸泡1000小时后皮肤致敏反应致敏率为0%,致敏程度为弱。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20日,共计50日历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相关要求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执行。)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0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版备份加密文件现场递交至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505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相关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文件(U盘储存电子文件并包封)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开、评标过程中对响应文件解密、二次报价等环节,需供应商自备电子设备确保及时操作完成。
4、请供应商及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等相关内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
联系方式: 安先生13804040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 024-83961750-812
邮箱地址: 191475976@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0330610102000021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冰
电 话: 024-839617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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