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玉溪市司法局2023年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金额
29.2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yxc99010100z20231338389
预算金额29.28万元
招标公司玉溪市司法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7
公告正文

玉溪市司法局2023年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92800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玉溪市司法局2023年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拟在玉溪市红塔区小石桥乡、新平县戛洒镇、新平县漠沙镇、易门县浦贝乡、峨山县双江街道5个乡镇(街道)进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展板等法治文化宣传设施建设。
服务周期:9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谈判时间:2023-07-13 15:0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二楼
服务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3-07-07 18:00:00
发布时间:2023-06-30 12:01:21
采购编号:YNYXC99010100Z20231338389
采购单位:玉溪市司法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及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竞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竞标人自拟格式书面声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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