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公司神华九江电厂湖口县及周边县域21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3060837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郑斌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国栋025-867286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神华九江电厂湖口县及周边县域21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08370,招标人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背景:
江西公司神华九江电厂湖口县及周边县域21MWp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拟建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及周边等地区,利用拟开发区域内居民住宅进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整体规划总容量为21MWp(直流侧),分为若干个项目独立实施,拟采用550Wp及以上单晶硅组件,其中分散式居民户用屋顶光伏规划容量为13MWp(直流侧),采用一户一并,380V全额上网模式;整村镇集中、工商业(包括整村接入)项目为8MWp,采用集中并网,10kV上网模式。最终以地方国网批复意见为准。
2.1.2 本项目招标范围
2.1.2.1基建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完成本项目范围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并于电站并网后一个月内提交竣工图。
2) 负责在江西省湖口县及周边县域范围内挑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房屋,落实屋顶资源,并负责合作开发用户的协商、收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银行卡、电表户号等资料)、现场勘查及测量,确保用户屋顶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负责协助所有用户与发包方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当地电网公司要求,负责协助所有用户办理报装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村镇各级政府支持意见、报装申请、购售电协议签订、并网手续等);协助用户办理银行卡、完成国网云光e宝授权等手续。
3) 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并网箱、标识标牌、并网箱遮雨棚、支架、水槽,关口表等,并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装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安装、基础施工、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箱安装、电缆铺设、防雷接地、屋面施工围挡、屋面防水、屋面加固改造(若有)以及负责电站T接上网以及调试等工作。
4) 所有到货的设备、材料的卸车、指定地点的二次搬运,自交货地点卸货后发生的二次转运费均由投标方承担,保管、发放均由投标方负责。卸车、搬运所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以及相关费用由投标方负责解决。
5) 投标人与项目范围内湖口县用户签订的协议中用户固定收益为每块组件20元/年,固定收益由上网电费按月划转,招标人有权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租金,合作期限均为25年。如超过招标人下达的标准,超出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人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拟安装电站房屋100%开展房屋质量检测,并出具相应正式检测报告文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7) 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房屋漏水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修缮,若造成相关财产损失,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 负责按照招标人有关要求,运用招标人开发的屋顶光伏综合管控系统,进行公共建筑、居民户用屋顶光伏的开发、设计、建设、验收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负责项目基建可视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光伏智慧工地建设等工作,将项目建设成国内一流智慧光伏项目。
9) 投标人负责项目建设期协调、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审批、配合当地电网公司完成项目并网、验收。
10) 投标人须在每户光伏电站通过招标人安装验收、光e宝授权验收、并网验收以及电网公司并网验收后10天内,完成该户光伏电站的并网发电并保持正常运行,并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电站安装位置,由此产生的屋顶资源落实、相关变更审批、电站拆装迁移等工作以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1) 负责完成后台移动终端监视调试、设备消缺、培训等。
12)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阻工协调、政策处理等工作,负责所有合法合规性文件办理,取得所有必需的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3) 投标人负责代招标人向用户支付并网后首个自然年的用户方固定收益、支付完成后由投标人负责统计汇总支付情况(若有);负责向国网代付电站用网电费。并提交明细表以及相应发票后,由招标人支付给投标人(该部分费用不含在总包报价中)。
2.1.2.2 电站运维
1)负责各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内所辖范围内所有电站的日常管理、运行监控管理、日常巡检、设备检修维护及缺陷处理、设备定检试验、维护保养、施工监护、安全文明生产、事故调查、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代招标人向国网公司支付运维期购电费,支付完成后由投标人负责统计汇总支付情况,并提交明细表以及相应发票后,由招标人支付给投标人(该部分费用不含在运维费报价中);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协助招标人处理应急事件,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运维部分单独报价,且运维合同单独签订。(该部分报价包含为确保光伏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所必须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发生的修理费、材料费(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和并网箱外所有材料由运维方负责。)、运维人员费用、其他费用,不含技改费用。
2)项目运维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接收之日起计算。
2.1.3其他:
1)本项目基建工程工期为自协议签订后4个月,运维自各批次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按实际并网容量据实结算。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须至少完成500户自然人光伏合同的签订并完成21MWp容量投产发电,否则考核合同总价1%,投标人请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谨慎报价。
2)本项目必须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决策为准,招标人有权就本次招标范围的项目容量进行调剂,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国内至少具有承担1MWp及以上光伏EPC(非联合体)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要求,使用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1MWp及以上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1MWp及以上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要求,使用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1MWp及以上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16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10-17 15: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流泗镇
邮 编:332500
联 系 人:郑斌
电 话:18172996765
电子邮箱:16149818@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 272 号1幢3505室
邮 编:210036
联 系 人:郑国栋
电 话:025-86728611
电子邮箱:20002974@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神华九江电厂湖口县及周边县域21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08370,招标人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背景:
江西公司神华九江电厂湖口县及周边县域21MWp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拟建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及周边等地区,利用拟开发区域内居民住宅进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整体规划总容量为21MWp(直流侧),分为若干个项目独立实施,拟采用550Wp及以上单晶硅组件,其中分散式居民户用屋顶光伏规划容量为13MWp(直流侧),采用一户一并,380V全额上网模式;整村镇集中、工商业(包括整村接入)项目为8MWp,采用集中并网,10kV上网模式。最终以地方国网批复意见为准。
2.1.2 本项目招标范围
2.1.2.1基建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完成本项目范围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并于电站并网后一个月内提交竣工图。
2) 负责在江西省湖口县及周边县域范围内挑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房屋,落实屋顶资源,并负责合作开发用户的协商、收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银行卡、电表户号等资料)、现场勘查及测量,确保用户屋顶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负责协助所有用户与发包方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当地电网公司要求,负责协助所有用户办理报装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村镇各级政府支持意见、报装申请、购售电协议签订、并网手续等);协助用户办理银行卡、完成国网云光e宝授权等手续。
3) 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并网箱、标识标牌、并网箱遮雨棚、支架、水槽,关口表等,并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装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安装、基础施工、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箱安装、电缆铺设、防雷接地、屋面施工围挡、屋面防水、屋面加固改造(若有)以及负责电站T接上网以及调试等工作。
4) 所有到货的设备、材料的卸车、指定地点的二次搬运,自交货地点卸货后发生的二次转运费均由投标方承担,保管、发放均由投标方负责。卸车、搬运所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以及相关费用由投标方负责解决。
5) 投标人与项目范围内湖口县用户签订的协议中用户固定收益为每块组件20元/年,固定收益由上网电费按月划转,招标人有权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租金,合作期限均为25年。如超过招标人下达的标准,超出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人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拟安装电站房屋100%开展房屋质量检测,并出具相应正式检测报告文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7) 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房屋漏水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修缮,若造成相关财产损失,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 负责按照招标人有关要求,运用招标人开发的屋顶光伏综合管控系统,进行公共建筑、居民户用屋顶光伏的开发、设计、建设、验收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负责项目基建可视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光伏智慧工地建设等工作,将项目建设成国内一流智慧光伏项目。
9) 投标人负责项目建设期协调、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审批、配合当地电网公司完成项目并网、验收。
10) 投标人须在每户光伏电站通过招标人安装验收、光e宝授权验收、并网验收以及电网公司并网验收后10天内,完成该户光伏电站的并网发电并保持正常运行,并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电站安装位置,由此产生的屋顶资源落实、相关变更审批、电站拆装迁移等工作以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1) 负责完成后台移动终端监视调试、设备消缺、培训等。
12)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阻工协调、政策处理等工作,负责所有合法合规性文件办理,取得所有必需的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3) 投标人负责代招标人向用户支付并网后首个自然年的用户方固定收益、支付完成后由投标人负责统计汇总支付情况(若有);负责向国网代付电站用网电费。并提交明细表以及相应发票后,由招标人支付给投标人(该部分费用不含在总包报价中)。
2.1.2.2 电站运维
1)负责各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内所辖范围内所有电站的日常管理、运行监控管理、日常巡检、设备检修维护及缺陷处理、设备定检试验、维护保养、施工监护、安全文明生产、事故调查、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代招标人向国网公司支付运维期购电费,支付完成后由投标人负责统计汇总支付情况,并提交明细表以及相应发票后,由招标人支付给投标人(该部分费用不含在运维费报价中);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协助招标人处理应急事件,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运维部分单独报价,且运维合同单独签订。(该部分报价包含为确保光伏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所必须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发生的修理费、材料费(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和并网箱外所有材料由运维方负责。)、运维人员费用、其他费用,不含技改费用。
2)项目运维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接收之日起计算。
2.1.3其他:
1)本项目基建工程工期为自协议签订后4个月,运维自各批次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按实际并网容量据实结算。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须至少完成500户自然人光伏合同的签订并完成21MWp容量投产发电,否则考核合同总价1%,投标人请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谨慎报价。
2)本项目必须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决策为准,招标人有权就本次招标范围的项目容量进行调剂,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国内至少具有承担1MWp及以上光伏EPC(非联合体)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要求,使用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1MWp及以上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1MWp及以上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要求,使用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1MWp及以上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16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10-17 15: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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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流泗镇
邮 编:332500
联 系 人:郑斌
电 话:18172996765
电子邮箱:16149818@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 272 号1幢3505室
邮 编:210036
联 系 人:郑国栋
电 话:025-86728611
电子邮箱:20002974@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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