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省道S315王五工业园区至白马井段市政化改建工程等7个项目结算审核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2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jgc-2024-026
预算金额5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委托,对省道S315王五工业园区至白马井段市政化改建工程等7个项目结算审核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供应商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GC-2024-026

2.项目名称:省道S315王五工业园区至白马井段市政化改建工程等7个项目结算审核

3.采购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52万元,其中: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类项目预算金额4.14万元;南来村漫水桥及西流居桥改建工程预算金额1.77万元;③X500光村镇至木棠镇段水毁处治工程预算金额0.2万元;皇帝村路口-皇帝村水毁修复养护工程预算金额0.1万元;加乐桥-打花村水毁修复养护工程预算金额0.6万元;Y001乡道海南大学门口维修养护工程预算金额0.19万元;省道S315王五工业园区至白马井段市政化改建工程预算金额45万元(投标报价[投标总价及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各分项最高限价,超出报价范围的按废标处理。)

5.服务期限: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进场介入结算审核工作。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后,10日内提交结算审核意见初稿,20日内提交结算审核意见终稿,并按国家和行业规定完成省道S315王五工业园区至白马井段市政化改建工程等7个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及移交审核编制报告及相关材料后结束,结算审核意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编制,每逾期一日按签约合同价5‰进行处罚。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的规定标准及采购人的相关规定

7.服务地点:海南省儋州市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是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扫描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6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书或“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7申请人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信用管理手册》登记。(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生成日期须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3.8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拟派土建及交通运输专业负责人各一名土建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交通运输专业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期内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期内提供身份证、注册申请人单位缴纳2024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0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投标材料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一经发现将追究该供应商责任,中标单位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注:①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上述资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按上述要求提供(3.8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要求除外)。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82日至 2024年89(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A座1202房(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者介绍信、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1209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7号开标室(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3.开标时间点:2024年81209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7号开标室。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国投洋浦港加油站旁)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系人:

万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898-28810696

联系电话:

0898-65661299海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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