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19120231205015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湖南大学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9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
项目编号 430191202312050151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312-430101-04-01-470335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一期)土石方平整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本次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不同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现对本项目发布答疑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特别提醒及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投标人须对所提供业绩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发生异议投诉等,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或后续异议投诉阶段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自愿接受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做出的对其不利的结论,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于其自身的后果1).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2).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且对投标人有利的;3).提供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且对投标人有利的;4).所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有效证明业绩的真实性或有效性;5).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6)不配合提供证明材料的。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开标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二、商务部分
问题1:由于本项目未设资质要求,且土石方工程并无对应奖项及标准化工地,请问招标文件中“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奖项、标准化工地”相关奖项是否为不加分。
问题2:依据湘建监督〔2024〕33号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仅对同专业资质获得的相应奖项计分。以总承包资质获得的奖项不予计分。”招标项目为土石方平整专业工程,请问招标文件设置了国奖省奖、标化工地在本项目如何计分?
    问题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奖项、标准化工地-5.其他:本项目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奖项及标准化工地按专业工程进行评审。
因国家级、省级奖项、标准化工地对项目规模及体量有要求,土石方专业工程单独评奖的情况较少。(1)投标人某项目总承包工程获奖或获评标准化工地,投标人同时承建了该项目土石方专业工程,若提供获奖文件或获评标准化工地文件以及该土石方专业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作为佐证材料是否认定为奖项或标准化工地加分?(2)投标人某项目总承包工程获奖或获评标准化工地,该总承包工程包含土石方工程,若提供获奖文件或获评标准化工地文件以及该总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作为佐证材料是否认定为奖项或标准化工地加分?
问题4:评标办法前附表-注:1.3 加分规则: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仅对以同专业资质获得的相应奖项计分,以总承包资质获得的奖项不予计分。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仅对以同专业资质获得的相应标准化工地计分。以总承包资质获得的奖项不予计分。
本项目未对资质作出要求,请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同专业资质如何判定?
问题1-4答:本项目为土石方专业工程,奖项按“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仅对以同专业资质获得的相应奖项计分,以总承包资质获得的奖项不予计分”执行,标准化工地按“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仅对以同专业资质获得的相应标准化工地计分”执行。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已取消“土石方专业承包资质”。因此所有奖项及标准化工地均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计分要求,不予计分。
 
问题5:依据湘建监督〔2024〕33号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仅对同专业资质获得的相应奖项计分。以总承包资质获得的奖项不予计分。”招标项目为土石方平整专业工程,请问参建单位以地基基础工程资质获得奖项在本项目如何计分?
答:本项目对地基基础专业工程资质获得的奖项不予计分。
 
问题6:评标办法前附表-注:3.3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评标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值统一计 100 分。以及4.2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评标时投标人的施工项目季度考评综合优良率统一计满分。
本项目为专业工程,请问评标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值、施工项目季度考评综合优良率是否统一计100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评标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值统一计100分。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评标时投标人的施工项目季度考评综合优良率统一计满分。
问题7:请问提供的业绩为单项工程含土石方工程的业绩,该业绩项目业主由多家组成。该业绩土石方子项的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分别由多个业主单位分委托同一家造价咨询机构出具,同时该项目成立了指挥部,业主证明由该指挥部统一出具,请问此类业绩是否可用?
答:业绩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 款的要求执行。
 
问题8:关于资格要求和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业绩中属于单项工程包含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情况下:
(1)请问是否提供单项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提供单项工程中土石方专业工程验收报告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若上述资料未体现土石方金额,则补充提供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告(招标阶段施工图与图审合格施工图造价对比分析咨询报告或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及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资料(格式自拟)。
(2)请问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证明资料是否可以是长沙市财评中心出具的预算评审报告,提供的证明资料以长沙市财评中心出具的预算评审报告及建设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评审定案表资料的复印件为准。
(3)请问提供的业绩为单项工程含土石方工程的业绩,项目整体未完成竣工验收,但土石方工程已完成子项验收,该类业绩是否可用?
答:(1)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 款第3条的要求执行。
(2)可以,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施工图预算评审报告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 款第3条业绩考核依据。
(3)可以,土石方工程验收资料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工程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是单项工程中包含金额不少于 4320 万元的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则造价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资料中体现。
(1)若某项目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控制价清单明确了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金额,同时该项目合同明确了招标文件及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请问该控制价清单是否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佐证该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金额?
(2)若某项目投标文件报价清单明确了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金额,同时该项目合同明确了投标文件是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请问该报价清单是否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佐证该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金额?
答:(1)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 款第3条的要求执行。(2)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 款第3条的要求执行。
 
问题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工程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是单项工程中包含金额不少于 4320 万元的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则造价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资料中体现。
请问支护工程、桩基工程是否属于“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内容包含支护工程、桩基工程,业绩金额是否需要减去该部分金额?
答: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内容不属于本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业绩考核要求。
 
问题11:因场地平整工程和土石方工程属于总承包工程中地基与基础工程中的一个单位工程,大多土方项目不单独录入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且土方施工单位不体现在总承包工程的参建单位中。
若类似工程业绩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是否可以提供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公示的截图及链接作为考核依据的佐证材料?
问题12:若某项目总承包工程及土石方专业工程分开招标,由同一家单位中标,总承包工程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体现,而土石方专业工程未体现。
是否可以提供总承包工程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体现其作为相应承包人(项目经理)的网页截图及链接作为该土石方专业工程业绩考核依据的佐证材料?
问题11-12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 款的要求执行。
 
问题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工程业绩-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4320万元的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单项工程中包含金额不少于 4320 万元的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
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关于金额的要求是某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其中一项单独满足4320万元,还是该项目中场地平整工程和土石方工程两项工程金额合计满足4320万元即可?请明确。
答:投标人提供的“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考核要求即可。
 
问题14:本次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正文中的第八章投标文件组成设置中提供的格式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答: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15:请问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是否可以为拟任项目经理外我司的其他人员?请明确。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16:请问本项目投标文件需委托代理人签字处是否可以打印手签扫描上传?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是否可以不办理CA签字锁?请明确。
问题17: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文档是否可以打印签字后扫描上传至相应位置还是一定要办理签字CA锁?
问题16-17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项目委托代理人须办理签字CA锁。
 
问题1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1中提到“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出现了三种质量标准的表述,具体以哪一个为准?请明确。
问题19:投标人须知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合同通用条款中: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合同专用条款中: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请问以哪个描述为准?
问题20:投标人须知附表中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合同协议书中质量标准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请问以哪个为准?
问题2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的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与合同协议书中三的质量标准、专用合同条款15.3的保修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问题18-21答:招投标阶段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描述为准。
 
问题22: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软件中只有“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适用)”有标书签章栏,其他均无标书签章栏,是否除“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适用)”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外,其余内容均不作签字盖章要求?请明确。
问题23: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只有“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适用)”有标书签章栏,其他均无标书签章栏,是否除“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适用)”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外,其余内容均不需要加盖电子印章?
问题24: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只有“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适用)”有标书签章栏,其他均无标书签章栏,是否没有签章栏的内容均不需要加盖电子印章?
问题25:本项目电子投标制作工具中,除“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外,其他模块均无“标书签章”按钮,是否可以不用签字盖章?
问题22-25答:招标文件规定有签字、盖章要求之处的,投标人应当响应,其余地方不作签字盖章要求。
 
问题26:投标函及附录格式无法编制页码,项目经理自评表和企业资及履约能力(业绩及信用)自评表中的“材料所在的页码”是否可以不填或划“/”?请明确。
问题27:投标函部分无法编制连续页码,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业绩及信用)自评表中的“材料所在的页码”是否可以不填或划“/”?
问题28: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业绩及信用)自评表、项目经理自评表内材料所在的页码是否可以打“/”?(因本项目无法编制页码)
问题26-28答:可以。
 
问题2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7中关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明确需要公司党组织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以及公司党组织盖章或行政公章,但智慧投标制作软件中格式并未体现公司党组织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以及公司党组织盖章或行政公章。具体格式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问题30: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7中给出的格式与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投标函-其他格式不符,是否以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出的格式为准?
问题3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承诺书(或党建工作预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7中给出的格式与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投标函其他格式不符,是否以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出的格式为准?
问题32:招标文件中“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承诺书(或党建工作预案)”未勾选,请问是否不需要提供?
问题29-32答: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以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承诺书(或党建工作预案)”。
 
问题33:(1)第八章投标文件组成设置-第一节 投标函及附录格式-三、投标函附录中“7 分包 ”的合同条款号是否填写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若不是请明确具体的参照合同条款号。(2)文件格式中约定内容处写的“见分包项目情况表”,此处分包项目情况表是否指的是投标文件中的“九、拟分包计划表”?请明确。
答:(1)投标函及附录格式-三、投标函附录中“7 分包 ”的合同条款号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合同专用条款3.5”填写。(2)是。
 
问题34:本项目软件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函及附录部分导出的原始格式文档无标题,请问是否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函及附录格式添加相应的标题,还是以软件版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及附录部分导出的原始格式文档为准,无需再添加标题?
问题35:本项目软件版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导出的原始文档无标题,请问是否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添加相应的标题,还是以软件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出的原始格式文档为准,无需再添加标题?
问题34-35答:自行选择是否添加,不做统一要求。
 
 
问题36: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为“签约合同价的8%”,而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3.7 履约担保为“中标金额的8%”,填写投标函附录时,请问是否以合同专用条款 3.7 履约担保为“中标金额的8%”为准?
答:招投标阶段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 描述为准。
 
问题37:投标保证的形式如果选择保证保险,是否只需要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保证保险购买成功的截图且不需要再填写招标文中“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文档格式?
答:投标保证需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一节投标函及附录格式“七、投标保证”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文档格式不做填写要求。
 
问题38: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因自身原因停工,如因政府层面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停工的,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承担逾期竣工违约金。”,与合同专用条款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2)因承包人的原因延期竣工,承包人须按合同价万分之二/天向发包人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 1%(含1%)。”两者约定表述不一致,请问填写投标函附录时,“逾期竣工违约金 元/天”与“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否按照合同专用条款16.2.2来填写?
答:两者表述并不冲突,投标函附录填写按合同专用条款16.2.2填写。
 
问题39:合同专用条件12.4.1(4)“完成资产入库手续后方可累计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剩余 3%的工程结算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为土石方工程,是否结算完成定案后支付至结算定案金额的 97%,剩余 3%的工程结算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40:如承包人选择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履约担保的,承包人应按期向发包人提交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履约保函。承包人出具的保函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出具保函。如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担保期限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承包人应当将保函延期或提供相应比例的现金担保,承包人不延期保函或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发包人可扣留相应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履约担保。现行管理条例不允许开具见索即付保函。(P184)
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3.7“履约担保”要求执行。
 
问题41:合同专用条件21.11中,“投标人在报价文件《计日工表》中填写计日工单价的,施工工程中发生的计日工按此单价计算;没有在报价文件《计日工表》中填写计日工单价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计日工,单价按 160 元/天计算。计日工只计税金,不再按投标优惠率优惠,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人提供的HNZBJ清单中没有计日工清单,投标人无法修改,如投标人自行在计日工表中添加单价会导致废标,该条款是否可以中标后在合同中再进行约定。
答:本条款在确定中标人后在合同中再进行约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计日工,按160 元/天计算。
三、投标报价部分
问题42:专用合同条款试验与检验约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质量监督部门要求的材料设备检验试验工作,由发包人委托,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现场土方压实度及强夯检测是否也由发包人承担?
答:发包人负责由发包人委托检验检测的费用;承包人为达到质量验收标准而进行的检验检测工作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问题43:该项目使用哪一期《长沙造价信息》?
答:预算编制采用2024年8月《长沙建设造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44:根据招标文件清表范围图、软基处理平面图,结合现场踏勘,发现图纸中前期已清表范围仍旧存在大量植被灌木和沼泽等不良地质情况,该区域是否需要再次进行清表处理,如是此部分费用从何记取?
问题45:表面植被清理未在清单中包含,请明确是否清单遗漏?
问题44-45答:前期清表范围内的植被灌木已由前期清表施工单位负责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软基需挖除转运至场内指定地点。
 
问题46: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4.1中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按湘建建[2017年]145号文件执行”。
问题:“湘建建〔2017〕145号”现已过期,是否按最新文件“湘建建〔2022〕227号”执行。
答:按最新文件“湘建建〔2022〕227号”执行。
问题47:最高投标限价无单价明细,可否补充?
答:除了发布的重点评审清单以外,本次招标仅对总价作出要求,因此不对单价进行补充。
 
问题48: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未约定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本次投标报价是否需要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
答:不需要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
 
问题49:清单项【土石方开挖场内利用回填】的工程量是以挖方方量计算还是以回填方量计算还是以二者之和计算?
答:清单描述已明确工程量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即挖方工程量计算。
 
问题50:图纸及招标文件均有土方爆破相关工作内容,而招标清单未约定。请明确是否清单漏项?
答:清单描述已明确不论土石方的类别、开挖方式,合同综合单价约定中也明确包含各类土方、石方的爆破或机械破碎。投标人应在【土石方开挖场内利用回填】清单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爆破方式及费用。
 
问题51:清单项【挖淤泥、流砂】特征描述未约定需外运处置,而图纸中西南角包含淤泥、灌木堆填区域,位置是否处于红线外?此部分是否需考虑外运处置费用?
 
 
 
 
 
 
 
 
 
 
 
 
 
 
 
 
 
 
 
答:西南角淤泥、灌木堆填区域处于红线内。淤泥、流砂按场内运输考虑。
四、技术部分
问题5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模块是否无需上传内容?
问题53:是否按照招标文件P317页提纲顺序编制技术标?
 
问题54:技术标上传窗口中“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模块是否无需上传内容?若无需上传内容,系统自带的页面如何处理,保留原格式即可?另外该页面是否计入总页数内?
 
问题52-54答:(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可不上传内容,其他部分按提纲顺序编制技术标内容。(2)该页面计入总页数内。
 
问题55:招标文件P317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页码。”,页码有无具体要求?整个“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看做一个评审模块整体生成连续页码?还是各个评审模块单独生成连续页码?
答:“施工组织设计”看做一个评审模块整体生成连续页码。
 
问题56:为便于技术标编制,请明确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
问题57:招标文件明确项目施工周期为80日历天,但并未明确开工日期,请明确?
问题56-57答: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问题58:缺少一二期交界面处界面大样图,具体做到哪个程度?
答:一二期交界面采用自然放坡,具体见边坡设计图。
 
问题59:如果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图纸施工,势必有部分内容会占据到二期场地范围,总平面布置也将涉及到二期范围,请问总平面图绘制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图纸施工?即一二期范围均可体现,二期用地可以使用?
答:二期用地按照图纸施工规定使用。施工图纸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需报业主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问题60:请明确本工程施工临时用水接驳位置及容量大小。
问题61:请明确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接驳位置及容量大小。
问题62: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接驳口以及临建布置的具体位置是否可以提供?
问题60-62答:临时用水接驳口在潇湘大道上,接口管径为DN300。临时用电接驳口暂定在潇湘大道上,容量满足要求。临建布置位置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条件自行确定,经业主单位审批同意后实施。
 
问题63: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均无安全目标,是否有具体要求,请明确。
答: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规程要求。 
 
问题64: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均无环境保护目标,是否有具体要求,请明确。
答: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规程要求。 
 
问题65:根据初步设计图纸,排水沟做法为1200mm*1200mm尺寸排水沟,抹2mm砂浆,无法满足现场实际施工要求。
答:以招标文件附件图纸(《临时排水边沟设计图》)为准。
 
问题66:根据招标文件附件图纸12-外借土方回填区域图,图中说明第五条要求场内沟塘采用片石回填,但招标清单未见此项,请问该片石回填费用是否另行记取?
答:外借土方回填(含片石)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67:本次招标为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一期)土石方平整工程,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图纸04-场平区域分布图的划分,部分场地清表、排水设施、软基处理、淤泥灌木堆填处理、边坡防护等内容位于二期范围,请问此部分内容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在本次招标范围。
 
问题68:根据招标文件,场地内场平后存在多处边坡(包括挖方和填方边坡),但边坡防护设计不明确,仅在施工图设计说明第12页提及采用喷播/撒播草籽的护坡形式,而清单中未体现该项费用,则该部分费用如何记取?
答:边坡为临时边坡,按图纸开挖成型、做好排水、保持稳定即可,喷播等结构及防护措施后续由土建单位统一施工,不在土方招标范围内。
 
问题69:本项目对于绿色施工、Bim应用有无相关要求,如有,请明确?
答:绿色施工按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规程执行;本项目无BIM应用要求。
 
问题70:能否提供本项目的详细地质勘察报告?
答:暂不提供,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附件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问题71:能否提供场地内及场地周边地下管线资料?
答:暂不提供。
 
问题72:本项目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目标、文明施工目标有无特殊要求,并明确具体要求?
答: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规程要求。
 
问题73:技术标为暗标,版面A3或者使用A4,字体页边距等是否有具体格式要求?
答: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为暗标,暗标编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中未作明确要求的,请投标人自行编制。但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否则,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计零分。
 
问题74: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需自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量清单中未具体体现,是否有明确污水处理要求?
答:属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中综合考虑。
问题75:招标文件8.3节中,为防止强夯时对地铁3号线墩台及基础产生影响,能否提供相应图纸或墩台具体位置?
答:投标人自行收集。
 
问题76:设计说明第14页中写明“填方区粒径要求控制在最大粒径不超过15cm,并不宜超过层厚的2/3,分层压实,最后一层的最大粒径应小于5cm,压实厚,该层表面应无孔洞。”是否意味着挖方中用于填方的岩土需要额外配置机械破碎至设计要求的粒径之后方可进行分层回填施工?
答:是。
 
问题77:招标文件中明确南北宿舍区域由政府负责清表、清淤及回填压实,请提供该区域清表施工进度计划,以便于该区域砖渣的合理利用及后续强夯、回填等施工组织。
答:该区域清表已完成,清淤及回填压实暂无明确计划安排。
 
问题78:设计说明书P1 1.3中 “2)电线改迁:场地内无过境高压,区域内目前共有两条高压线路:①延潭州大道 10KV 高压线位于一期用地内,居民拆迁后电杆及变电箱全部拆除即可。②从潇湘大道延小路到泉湖寺为 10KV 督泉线,绿心以南部分居民用电由该 10KV 供电。10KV 高压电杆需改迁,往南延绿心控制线再接入泉湖寺变电箱,改迁新建长度约750 米,改迁电杆 25 根(单回路)”,此部分电线拆除、新建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有无具体建设要求?
答:杆线迁改已完成,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79:设计说明第14页中写明“挖方中的Ⅰ~Ⅳ类土采用挖掘机作业,V~VI类土采用炮机、钩机、挖机联合作业,VII类次坚石采用爆破开挖”;但是在清单里面对于挖方并没有相应描述,是否应在清单中进行详细描述?
答:清单描述已明确不论土石方的类别、开挖方式,合同综合单价约定中也明确包含各类土方、石方的爆破或机械破碎。投标人应在【土石方开挖场内利用回填】清单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开挖费用。
 
问题80:设计说明书P18 7.2中“项目拟建设绿化隔离带,立体种植乔、灌、草植被”,请问绿化隔离带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有无具体建设要求?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81:本工程降排水是否持续到后续总承包单位场地?如需,请提供后续总承包单位进场时间计划。
答:持续到总承包单位进场。
 
问题82:经过现场踏勘,发现现场北侧靠北泉河处有一处已建成的洗车槽(未配置洗车机),本项目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答:原则上可以使用。
 
问题83:经过现场踏勘,红线内尚有民房(场内西北角)并未拆除,请明确是否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问题84:经过现场踏勘,现场处东侧、西侧围墙(局部区域需要修补)修筑完成;南北两侧围墙是否需要按照东西两侧围墙做法进行合围,如需要,请提供相应做法并在清单中增加相关项?
答:施工围挡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问题85:能否提供现场临建布置位置,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对于临建房间的数量及布置是否有要求?
答:临建布置方案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由业主单位审批同意后实施。
 
问题86:招标文件缺失相关附件,如附件7-1:施工场地现状平面图、附件6湖南大学基建项目工程签证管理实施细则、附件7湖南大学基建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等,请问是否可以补充提供?
答:暂不提供。
 
问题87:根据招标文件,场地外借58万土方由政府负责实施,请问该部分土方的回填压实是否也由政府负责,且外借土方进场如要在潭州大道新增开设大门及洗车槽、临时便道(含硬化路面及路基板、路基箱)、裸土覆盖、挡泥墙、给排水、弱电、配电等措施,也由政府负责?
答:58万方借土回填及相关配套设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88:现场临电为10KV 督泉线上接施工临时用电,现场临电是否提供箱变电源接驳口?
答:施工临时用电接驳口暂定在潇湘大道上。
 
问题89:根据设计说明书第七条环境保护措施7.1水土保持措施要求,施工中按设计要求,开挖或填筑到设计标高后,对场区进行临时绿化处理,可考虑撒草籽等绿化措施,该部分费用清单中未明确,是否从暂列金中计取?
答:裸土覆盖绿网等属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中综合考虑。如需使用不属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的特殊要求,可根据合同约定按实签证计取。
 
问题90:根据现场踏勘,发现现场北侧、西侧和南侧围墙尚未形成,洗车槽、围挡喷淋、公益广告等设施设备尚未齐全,该部分费用清单中未明确,是否从暂列金中记取?
答:属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中综合考虑。
 
问题91:可否利用项目红线内二期用地作为临建布置场地?
答:临建布置方案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由业主单位审批同意后实施。
 
问题92:根据06临时排水平面图、17边坡设计图,清单内存在漏计取边坡顶、平台截水沟、坡底边沟工程量,该部分费用如何计取?
答:招标清单中已有排水沟、截水沟工程量清单。
 
问题93:根据招标文件淤泥灌木堆积区域图,场内淤泥等不良土质清理堆放至场地东侧和西南角,但淤泥等不良土质无法进行压实,与招标文件对压实度的技术要求(其他区域 1.5m 以下压实度不小于 87%,0~1.5m 压实度不小于 90%,地基承载力不小于 120kpa)冲突,以何为准?
答:淤泥堆放在西南角,不需压实。其它地块均按要求分层压实。
 
问题94:招标文件中未见《湖南大学科创港项目规划设计总平面图》、、《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白云城际主干道(湘潭白云路-长沙潇湘大道)详细勘察报》、《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潇湘南路施工图》、《拟建场地地形图》,请问是否可以提供?
答:暂不提供。
 
五、其他问题
问题95:自省建设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如无开裂、沉降等质量问题,退还质量保证金的 50%,余下部分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五年后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P211)
问题9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按湘建建[2017 年]145 号文件执行,承包人每季度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报送一次投入费用清单情况,若未按此文件执行,则每季度处罚 5 万元整。若政府处罚高于此标准,按政府标准执行。 (P204)
问题97: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时间以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的工程,则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天内承包人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移交前承包人应完成拆除全部临建、撤离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和剩余材料,并将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等退场工作。(P206)
问题98: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无。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2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P150)
问题99:本工程按时按进度付款的前置条件是财政专项资金到账,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在财政专项资金到账前付款,承包人在签署合同前已经充分了解并尊重此事实。因财政专项资金到账时间延误导致无法正常按时间节点支付项目进度款的,发包人不承担上述原因导致的违约责任,且无需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承诺放弃索赔的权利,其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同时,承包人不以此为由怠工或停工。
答:上述提问未明确问题内容,不予回复。
 
六、澄清
问题100:工程工期过半后,支付至按发包人审定的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费用的80%。由于设计变更、签证增加的工程价款不在进度款中支付,结算后统一支付。(3)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发包人审定的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费用进行支付,支付至付款基数的 80%。由于设计变更、签证增加的工程价款不在进度款中支付,结算后统一支付。(P203)
答:第(3)款修改为:(3)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按发包人审定的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费用的 80%且不超过付款基数的80%。由于设计变更、签证增加的工程价款不在进度款中支付,结算后统一支付。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0月29日09:00,开标地点及其他均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相关附件:
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一期)土石方平整工程招标答疑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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