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翁垟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水泥)竞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4/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乐清市德恒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乐清市德恒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及国内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乐清市翁垟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水泥进行竞谈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乐清市翁垟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位于乐清市翁垟街道。二期扩容及清洁排放工程完成后,翁垟污水处理厂常规处理规模为 12.0 万吨/日(雨季规模 15.0 万吨/日),深度处理规模为 12.0 万吨/日。主要工程内容为HPB 生化池、HPB 复合粉末生物载体投加及回收装置、中间沉淀池、集配水井、回流污泥及剩余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综合生产用房、储泥池、配电室、传达室及大门、生物除臭、电气设备、仪表设备、通风设备、绿化、道路、桥梁、室外工程、隔离桩等及其配套附属工程。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供应商只允许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与竞标,供应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10万吨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1.3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供应商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 2021-2022 年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如有需提供);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需提供 2021-2022 年连续2年由专业检测机构每年度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不少于一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2021 年-2022 年)招标物资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每年度不少于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21 年-2022 年) 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招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供应商;最近两年内(2021 年-2022 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年-2022 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被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或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商品砼优先考虑运距在 1 个小时车程范围内的企业。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人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招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发送一份word版本的投标申请表、开票信息)。标书购买联系人:宋博(18691612010 邮箱:916089450@qq.com)。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翁样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经理部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22011605625
4.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电汇,售后不退,水泥包件售价500元;竞谈参与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上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投标人在完成线下报名后,需在4月25日17:00前及时进行线上注册、线上报名;因加密投标文件需CA数字证书,竞谈参与人需及时购买CA数字证书,在竞谈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线上报名等操作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om/)进行,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 招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09:30,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 请各投标人在2023年4月27日上午09:30前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09:30
6.2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与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om/)共同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8.1本次投标保证金按如下金额递交:SN-01包件为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610100102201104399
备 注:乐清翁垟污水处理厂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注明公司)
8.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乐清市翁垟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三屿村
联系人:宋博 18691612010 宋超 18591626402
电子邮件:916089450@qq.com
标书购买联系人:宋博 18691612010 916089450@qq.com
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18691612010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乐清市德恒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乐清市德恒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及国内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乐清市翁垟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水泥进行竞谈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乐清市翁垟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位于乐清市翁垟街道。二期扩容及清洁排放工程完成后,翁垟污水处理厂常规处理规模为 12.0 万吨/日(雨季规模 15.0 万吨/日),深度处理规模为 12.0 万吨/日。主要工程内容为HPB 生化池、HPB 复合粉末生物载体投加及回收装置、中间沉淀池、集配水井、回流污泥及剩余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综合生产用房、储泥池、配电室、传达室及大门、生物除臭、电气设备、仪表设备、通风设备、绿化、道路、桥梁、室外工程、隔离桩等及其配套附属工程。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供应商只允许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与竞标,供应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10万吨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1.3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供应商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 2021-2022 年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如有需提供);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需提供 2021-2022 年连续2年由专业检测机构每年度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不少于一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2021 年-2022 年)招标物资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每年度不少于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21 年-2022 年) 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招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供应商;最近两年内(2021 年-2022 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年-2022 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被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或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商品砼优先考虑运距在 1 个小时车程范围内的企业。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人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招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发送一份word版本的投标申请表、开票信息)。标书购买联系人:宋博(18691612010 邮箱:916089450@qq.com)。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翁样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经理部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22011605625
4.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电汇,售后不退,水泥包件售价500元;竞谈参与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上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投标人在完成线下报名后,需在4月25日17:00前及时进行线上注册、线上报名;因加密投标文件需CA数字证书,竞谈参与人需及时购买CA数字证书,在竞谈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线上报名等操作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om/)进行,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 招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09:30,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 请各投标人在2023年4月27日上午09:30前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09:30
6.2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与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om/)共同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8.1本次投标保证金按如下金额递交:SN-01包件为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610100102201104399
备 注:乐清翁垟污水处理厂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注明公司)
8.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乐清市翁垟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三屿村
联系人:宋博 18691612010 宋超 18591626402
电子邮件:916089450@qq.com
标书购买联系人:宋博 18691612010 916089450@qq.com
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18691612010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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