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工程临时用海审批前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兹有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工程向行我局提出的临时海域使用申请,项目拟申请用海面积为11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全部为临时用海,用于开展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项目11台风机基础安全维护、设置警示标识等工作,项目用海期限为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该临时用海申请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5月16日(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者可持相关的权属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凡对该项目用海有异议者,或与该项目用海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均享有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逾期无异议的,行政审批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上报审批该海域使用申请。联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审批处。电话:12345转,邮箱:pt23155007@163.com,地址:平潭金井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行政服务中心2层74号项目受理窗口。
附件:项目用海位置图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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