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2.4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6022023000323
预算金额42.48万元
招标公司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豪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敬先生18282670292
中标公司四川建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42.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6022023000323
二、项目名称: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建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荣、陈道永、冯经琼(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等支付;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计算。计算金额不足8000元的,按照8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洪州大道西段27号
联系方式:18090270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豪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源二街66号
联系方式:18282670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敬先生
电话:18282670292
四川豪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二、项目名称: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建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永康路96号 | 424,875.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建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农林牧渔业产品 | 广安区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 | 裔莘 | 一、项目技术要求(实质性要求) 1、总养份(N+P205+K20)≥4%, 2、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 3、水分≤30%, 4、PH值5.5-8.5, 5、种子发芽指数≥70%, 6、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 7、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 8、蛔虫卵死亡率≥95%, 9、总砷(As)(以干基计)≤15mg/kg, 10、总镉(Cd)(以干基计)≤3mg/kg, 11、总铅(Pb)(以干基计)≤50mg/kg, 12、总铬(Cr)(以干基计)≤150mg/kg, 13、总汞(Hg)(以干基计)≤2mg/kg。14、符合NY525-2021质量标准。 注: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机肥料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符合1~13条技术参数)。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采购人现场核实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核对无误后签订采购合同,若出现虚假响应的情况,一经发现采购人将上报相关部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2、供应商保证所提供货物由生产厂家原厂生产(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交货时间及地点:因农业生产季节需要,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之后的3个月内负责送到指定乡镇村组,供货数量由乡镇验收,并出具收货手续(签字、盖章)。 4、成交供应商负责对货物使用者进行技术培训及指导(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5、验收标准及方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付款方式:在采购人随机抽检一次合格和乡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 825(吨) | 515.00 | 424,875.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荣、陈道永、冯经琼(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等支付;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计算。计算金额不足8000元的,按照8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洪州大道西段27号
联系方式:18090270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豪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源二街66号
联系方式:18282670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敬先生
电话:18282670292
四川豪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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