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900018-2024-00098
预算金额97.2万元
招标公司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769-28681631
中标公司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441900018-2024-00098
二、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科路38号11栋101室 | 下浮率:25.00% |
合同包2(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二)):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黄金路1号6栋3单元1503室 | 下浮率:20.00% |
合同包3(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三)):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温路314号4栋101室、201室、302室 | 下浮率:2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一)):
服务类(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一) | 根据东府办复[2013]531号《关于我市部分环境监测业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问题的复函》及市政府《关于我市部分环境监测业务正式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批示》要求,委托开展的监测业务主要范围为日常监督性监测业务、指令性监测业务、执法专项监测、水环境水质监测、应急类监测任务以及污染防治类监测业务。 | 1.中标供应商需在计量认证(CMA)有效期及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监测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同时提供纸质版、电子版监测报告,保留原始记录、数据等以便追溯(资料保存时间至少2年); 2.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制度,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监测活动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对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采购人需求,监测时间不仅限于正常工作日,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委托的监测任务后,应在15分钟内对是否接受委托的任务进行确认;对于采购人需要的应急监测或特殊监测任务,由双方主要负责人协商临时监测方案,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监测,安排足够的采样人员和设备在2小时内到达采样现场,并于48小时内出具初步监测数据(除个别特殊数据如BOD、油类等),3天内出具监测报告。另外,对于涉重金属排放的应急或特殊监测任务,做好质控规范(现场平行和实验室平行)。同时,视情况需要,如采购人要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或处理有关事宜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专家予以支持; 4.监测任务必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完成,不得私自将监测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监测机构监测,否则视为违约,立即取消其合同和中标资格。若因监测资质等特殊原因,需要外包任务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外包; 5.中标供应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守采购人秘密,不得擅自公布采购人的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属于保密范围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委托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6.全面配合采购人开展指令性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各类监测任务,并提供技术专业意见。 |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两年(服务期限具体起始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1)采样和分析方法 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海水、废气、环境空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的采样、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质控要求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办函〔2016〕364号)、《广东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粤环〔2008〕101号)、《广东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粤环〔2008〕61号)等国家、省、市颁布的监测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执行。国家、省、市有新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出台,按新制度执行。 | 972,000.00 |
合同包2(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二)):
服务类(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其他服务 | 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二) | 按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内容执行 | 按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内容执行 |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两年(服务期限具体起始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按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内容执行 | 972,000.00 |
合同包3(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三)):
服务类(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3-1 | 其他服务 | 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三) | 根据东府办复[2013]531号《关于我市部分环境监测业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问题的复函》及市政 府《关于我市部分环境监测业务正式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批示》要求,委托开展的监测业务主要 范围为日常监督性监测业务、指令性监测业务、执法专项监测、水环境水质监测、应急类监测任 务以及污染防治类监测业务。 | 1.中标供应商需在计量认证(CMA)有效期及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监测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同时提供纸质版、电子版监测报告,保留原始记录、数据等以便追溯(资料保存时间至少2年); 2.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制度,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监测活动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对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采购人需求,监测时间不仅限于正常工作日,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委托的监测任务后, 应在15分钟内对是否接受委托的任务进行确认;对于采购人需要的应急监测或特殊监测任务,由双方主要负责人协商临时监测方案,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监测,安排足够的采样人 员和设备在2小时内到达采样现场,并于48小时内出具初步监测数据(除个别特殊数据如BOD、 油类等),3天内出具监测报告。另外,对于涉重金属排放的应急或特殊监测任务,做好质控规范(现场平行和实验室平行)。同时,视情况需要,如采购人要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或处理有关事 宜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专家予以支持; 4.监测任务必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完成,不得私自将监测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监测机构监测,否则视为违约,立即取消其合同和中标资格。若因监测资质等特殊原因,需要外包任务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外包; 5.中标供应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守采购人秘密,不得擅自公布采购人的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属于保密范围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委托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 6.全面配合采购人开展指令性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各类监测任务,并提供技术专业意见。 |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两年(服务期限具体起始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一)技术要求 (1)采样和分析方法 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海水、废气、环境空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的采样、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质控要求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办函〔2016〕364号)、《广东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粤环〔2008〕101号)、《广东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粤环〔2008〕61号)等国家、省、市颁布的监测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执行。国家、省、市有新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出台,按新制度执行。 | 972,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忠平(采购人代表)、刘淑君、段菲、林碧华、李映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各包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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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一) | 1.458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2 | 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二) | 1.458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3 | 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三) | 1.458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一)):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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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8.00 | 19.50 | 28.00 | 95.50 | 1 | 1 |
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7.80 | 20.00 | 26.25 | 94.05 | 2 | 2 |
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7.30 | 20.00 | 26.25 | 93.55 | 3 | 3 |
广东华清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60 | 20.00 | 30.00 | 91.60 | 4 | |
广东德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40 | 20.00 | 30.00 | 89.40 | 5 |
合同包2(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二)):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7.80 | 20.00 | 26.25 | 94.05 | 2 | 1 |
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7.30 | 20.00 | 26.25 | 93.55 | 3 | 2 |
广东华清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60 | 20.00 | 30.00 | 91.60 | 4 | 3 |
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8.00 | 19.50 | 28.00 | 95.50 | 1 | |
广东德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40 | 20.00 | 30.00 | 89.40 | 5 |
合同包3(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三)):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7.30 | 20.00 | 26.25 | 93.55 | 3 | 1 |
广东华清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60 | 20.00 | 30.00 | 91.60 | 4 | 2 |
广东德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40 | 20.00 | 30.00 | 89.40 | 5 | 3 |
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8.00 | 19.50 | 28.00 | 95.50 | 1 | |
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7.80 | 20.00 | 26.25 | 94.05 | 2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地 址:东莞市常平镇石村翠珠路12号二楼
联系方式:0769-83551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69-28681631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2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3: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pdf
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项目报价明细附件.zip
2024年、2025年环境执法监测机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2024043002).zip
采购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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