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4年12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金额
1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2024年12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1、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 联系方式 |
1 | 常州日日增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发动机涡轮增压器生产项目 | 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街道五一路257号 | 常州日日增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1000万元,租用江苏凯隆电器有限公司4号楼1-2层空闲厂房5000m2,购置数控车床、加工中心、螺杆式珩磨机、高压清洗机等主辅设备48台(套),建设“发动机涡轮增压器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发动机涡轮增压器60万件的生产能力。 | 废水: 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当地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汇入附近河流。 生活污水72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常州市戚墅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和空压机等机械设施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等。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具体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设备购置时尽可能选用性能良好、声级低的设备; ②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尽量远离厂界; ③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并对主要噪声设备进一步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④切实做好绿化,在厂界周围种植高大植物,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各生产设备按照规范安装,主要设备安装在室内。通过厂区平面的合理布置;对主要噪声源安装减振隔声设施;再辅以厂界围墙等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在现状基础上增加较小,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所在地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拟新建1处15m2危废仓库。危废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文件中相关要求建设,储存能力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需求。 本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委托委托专业单位利用;废切削液、废油泥、清洗槽渣、废过滤袋、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手套难以单独收集,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清运。固废处理处置率100%。 | / | 0519-68762115 |
2 | 常州市昌隆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型超高速电机改扩建项目 | 常州经济开发区横林镇新槐路28号 | 常州市昌隆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11000万元,利用公司现有厂房15500平方米,依托原有生产设备112台(套);新购置数控车床、立式加工中心、磨床、真空浸漆烘干机、卧式加工中心、数控立式磨床、台钻等主辅设备共90台(套),新增年产10万台高速电机,同时对原有项目进行技改,项目建成后形成全厂年产23万台高速电机的规模。 | 1.废气 本项目浸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共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进常州东方横林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噪声 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及厂房的隔声和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润滑油、磨削油泥、漆渣、废抹布、废活性炭及含油废手套抹布分类收集后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达100%,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 | 0519-68762115 |
3 | 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葆环保码头建设项目 | 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横山桥镇朝阳路西侧、三山港北侧 | 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租用常州亚太热电有限公司3#码头进行提升改造,加装长约150米液体货物传输管道6根、配套流量计6只、抽料泵机6只、备用泵机2只、控制电柜1个、污水收集池1座,项目建成后主要服务于永葆公司普通货物的装载,装运能力约20万吨/年 | 1、废气 本项目船舱排空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永葆公司厂内现有处理废酸、污泥处理及废酸储池工段废气的“三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P1排气筒排放。未被捕集的废气在码头区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码头区不新增生活污水;洗管废水进入货品船舱,不外排;初期雨水依托永葆公司厂内现有“膜过滤”装置处理后在永葆公司厂内回用、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由当地海事部门指定的公共接收点收集处理。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码头范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船舶生活垃圾主要是食物残渣、卫生清扫物、废旧包装袋、瓶、罐等,由船工自行交由当地海事部门指定的公共接收点集中收集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收集、处置率100%,无固体废物排放。 5、地下水和土壤 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地下水、土壤基本无影响。 | / | 0519-68762115 |
1、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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