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长乐镇集镇核心区提升改造项目(环镇路及下曹园区配套道路)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4 09: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嵊州市长乐镇集镇核心区提升改造项目(环镇路及下曹园区配套道路)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 | ||
1.标题:嵊州市长乐镇集镇核心区提升改造项目(环镇路及下曹园区配套道路)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比选公告 2.发包人:比选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3.发包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嵊州市长乐镇集镇核心区提升改造项目(环镇路及下曹园区配套道路)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 5.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4680 6.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嵊州市长乐镇环镇路及下曹园区。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636776.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比选工作范围:嵊州市长乐镇集镇核心区提升改造项目(环镇路及下曹园区配套道路)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包括预算编制、跟踪审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9.质量标准: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10.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完成之日为止。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参选人资质等级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2021年5月-2023年4月)的嵊州市工程建设小额服务类项目集中招标(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库中的企业,并在人员、业务技术、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含一级,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 (3)本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2.报名随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2021年5月-2023年4月)嵊州市工程建设小额服务类项目集中招标(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库预公示网上截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参选人在参选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入选与否,均由参选人自负;比选文件工本费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参选办法:综合评估法。 (1)比选入围办法:所有符合要求参选单位全部入围。 (2)比选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专家5人,比选人代表0人。总分100分,比选评审专家对有效入围参选人根据比选办法进行评分。根据比选评审结果确定入选单位,入选单位完成嵊州市长乐镇集镇核心区提升改造项目(环镇路及下曹园区配套道路)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包括预算编制、跟踪审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14.报名时间:2023年05月06日上午09:30到11:30,下午14:30到16:30 15.报名地点:嵊州市三江街道剡兴路6号四楼(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16.竞包保证金:参选保证金:12000元(大写: 壹万贰仟元整)。参选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的前一个工作日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通过参选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开具参选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 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上海浦发银行绍兴嵊州支行,账号:85090078801900000110。 17.履约担保的形式:/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09时3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参选文件提交地点:嵊州市三江街道剡兴路6号四楼(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0.联系方式:比选人联系人:史科锋 联系电话:15715837632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尹林笑 联系电话:0575-83812511 21.其他要求:(1)根据嵊政办〔2019〕182号文件《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小额服务类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本项目采用比选择优确定中介服务单位。(2)比选开标时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并随带参选文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选保证金收据(以上文件均为原件)。若参选人未按规定派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比选开标会议,则比选人可视为已放弃参选;(3)因嵊州市长乐镇集镇核心区提升改造项目(环镇路及下曹园区配套道路)比选(工程造价咨询)的有三个标项,比选先后顺序按照市场调查价由大到小依次为:①嵊州市长乐镇集镇核心区提升改造项目(环镇路及下曹园区配套道路)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②嵊州市长乐镇集镇核心区提升改造项目(环镇路及下曹园区配套道路)预算审核;③嵊州市长乐镇集镇核心区提升改造项目(环镇路及下曹园区配套道路)结算审核。(注:根据比选顺序,若被确定为已开标项的入选候选人的参选人,不再进入本次及之后其它比选标项的评审,依次类推。)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比选文件不一致,以比选文件为准。 22.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4日
发包人:比选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发包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5/4 0: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