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东方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1,公告主要内容为:海南东方东方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及污染物溯源分析-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海南-东方,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方市生态环境局,招标编号:zdcg-2020-0307001,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及污染物溯源分析-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发表时间:2020-03-20 20:17
一、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 zdcg-2020-0307001 | 项目名称 | 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及污染物溯源分析 |
采购品目 | 货物 | 是否备案 | 是 |
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 否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单位 |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 是否进口产品 | 否 |
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
东方市 | 预算金额(万元) | 372.8 |
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 否 |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法 |
三、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 1 用户需求书 1.1 配置清单
▲为保证系统稳定性,本项目所采用的空气微观站和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管理平台需为同一品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本项目所采用的空气微观站和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管理平台通过省级(或以上)的新产品新技术认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产品授权: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与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1.2 技术参数 1.2.1 空气微观站(六参数)性能指标 ▲监测参数: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含粒径谱分析:六通道:0.3,0.5,1.0,2.5,5.0,10μm)、温度、湿度;(2) 供电方式:内置锂电池(无外接充电连续工作12月)/可拓展外部12V供电(需提供用户(环保局或监测站)出具的用户使用报告,证明无外接充电前提下,内置电池可供设备连续工作12个月或以上); (3) 采样周期:1min-1h可设; (4) 通讯方式:GPRS无线通讯; (5) 定位:GPS或北斗; 储存环境温度要求:-30℃~50℃; 储存环境湿度要求:0~95%RH; 工作温度要求:-30℃~50℃; 工作环境湿度要求:0~95%RH。测量参数指标 二氧化硫(SO2)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电化学; 测量范围:0~1000ppb; 检出限:5ppb; 响应时间:≤120s。 二氧化氮(NO2)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电化学; 测量范围:0~1000ppb; 检出限:5ppb; 响应时间:≤120s。 一氧化碳(CO)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电化学; 测量范围:0~100ppm; 检出限:0.1ppm; 响应时间:≤120s。 臭氧(O3)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电化学; 测量范围:0~500ppb; 检出限:5ppb; 响应时间:≤120s。 可吸入颗粒物(PM10)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激光散射粒子计数; 测量范围:0~1000μg/m3; 检出限:5μg/m3; 响应时间:≤120s。 细颗粒物(PM2.5)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激光散射粒子计数; 测量范围:0~1000μg/m3; 检出限:5μg/m3; 响应时间:≤120s。 温度技术指标: 测量范围:-30℃~50℃; 检出限:1℃; 分辨率:0.1℃。 湿度技术指标: 测量范围:0~95%RH; 检出限:1%RH; 分辨率:1%RH。功能指标 ▲具有云端自动在线校准功能,自动修正传感器漂移及环境干扰,无需现场人工校准。(需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安装和拆卸简便,整套设备可快速安装和拆卸,方便点位迁移、设备维护和设备质控。 高度集成,内置嵌入式电池,无需外部供电附件,总体积小、重量轻;超低功耗设计,内置电池独立使用寿命长达1年以上。 ▲采用百叶堆设计,适用于各种气象条件,保证空气流通无死角。(需提供权威机构颁发的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防护等级:外壳防护等级至少达到IP53的要求。(需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设备采用模块化设计,内置锂电池模块、传感器和通讯模块、外接电源转接底座模块,之间接通过旋转方式实现快速拆装。 所投空气微观站需通过电磁兼容(EMC)试验检测,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其他要求:所投空气微观站需通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需提供相应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1.2.2 空气微观站(TVOC)性能指标 ▲监测参数:TVOC、温度、湿度; 供电方式:内置锂电池(无外接充电连续工作12月)/可拓展外部12V供电(需提供用户(环保局或监测站)出具的用户使用报告,证明无外接充电前提下,内置电池可供设备连续工作12个月或以上); 采样周期:1min-1h可设; 通讯方式:GPRS无线通讯; 定位:GPS或北斗; 储存环境温度要求:-30℃~50℃; 储存环境湿度要求:0~95%RH; 工作温度要求:-30℃~50℃; 工作环境湿度要求:0~95%RH。测量参数指标 TVOC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PID; 测量范围:0~50ppm; 检出限:5ppb; 响应时间:≤120s。 温度技术指标: 测量范围:-30℃~50℃; 检出限:1℃; 分辨率:0.1℃。 湿度技术指标: 测量范围:0~95%RH; 检出限:1%RH; 分辨率:1%RH。功能指标 安装和拆卸简便,整套设备可快速安装和拆卸,方便点位迁移、设备维护和设备质控。 高度集成,内置嵌入式电池,无需外部供电附件,总体积小、重量轻;超低功耗设计,内置电池独立使用寿命长达1年以上。 ▲采用百叶堆设计,适用于各种气象条件,保证空气流通无死角。(需提供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防护等级:外壳防护等级至少达到IP53的要求。(需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设备采用模块化设计,内置锂电池模块、传感器和通讯模块、外接电源转接底座模块,之间接通过旋转方式实现快速拆装。 1.2.3 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及辅助 设备上应有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和生产日期等信息。依照设备清单进行检查,要求所有零配件配备齐全。 设备各零件部件应连接可靠,表面无明显缺陷,各操作按键使用灵活,定位准确。 设备应有配套的固定装置,使设备稳定运行在指定位置,避免出现晃动现象。 现场人员完成安装后,应与后台数据平台值班人员进行确认,应保证设备数据准确传输,设备相关参数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记录点位现场安装信息:安装设备之后,点位的具体信息,包括点位名称、设备型号、地址、经纬度、点位的地图位置、点位的安装位置照片、安装高度、所用喉箍直径,备机安装条件等信息一一记录存档。 空气微观站应可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数据传输方式,集成到网格化监测管理平台。 监测系统和平台软件可直接进行通信,系统操作和设置可以通过PC端软件通过串口线进行连接,也可通过手机APP无线连接。 系统应具备适用性、易操作性、可维护性、兼容性等。 1.2.4 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管理平台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管理平台是网格化监管系统的核心模块,主要包括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网格化监管系统、网格化排名及溯源分析系统、移动APP。 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管理平台采用B/S架构,可随时查看、下载和在线分析数据。 ▲本项目中所用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或监管软件需获得软件著作权。(需提供相应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平台功能要求
移动APP功能 环境空气综合监管APP提供随时随地的空气质量监测查询、数据分析、环境问题处置管理等服务。提供区域/站点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查询、环境质量监测地图分布、大气环境监测排名、监测报警等信息。 1.3 其他要求 1.3.1 交付事项 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 交付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交货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有关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和保养所需的中文技术文件(手册、说明书等)。 1.3.2 安装、调试与验收 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在用户现场进行整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验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标准由采购方进行组织验收。 1.3.3 售后服务和培训计划 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自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仪器设备到货之日起15个月的质量保证期,以时间先到为准。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设备自身原因造成的系统损坏及故障,由中标人负责修理或更换相应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 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维修及技术服务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响应,在远程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必须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若到现场后3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问题,则须更换备品备件,使系统能正常运行。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人也必须提供24小时内对仪器故障做出响应和72小时解决出现问题的技术服务; 中标人在仪器安装结束后,对用户所有使用人员的现场培训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使用人员能够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 |
四、供应商要求说明
供应商 要求说明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3、其它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单位为其他组织的,需提供相关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3-20 08:30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3-27 17:3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海口市海垦路金都花园1栋502房,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现场购买 |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500.0 |
六、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0-04-10 09:00 | ||
开标地点 | 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 | ||
投标截至时间 | 2020-04-10 09:00 |
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黄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25585865 |
采购单位名称 |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25585865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 40 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98345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28号金都花园1栋502室 |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方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其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及污染物溯源分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 项目简介
1.1、名称: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及污染物溯源分析;
1.2内容: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及污染物溯源分析及相关安装、配备设施和服务;
1.3项目编号:zdcg-2020-0307001
1.4采购预算价为:¥3728000.00元,超过此预算价的作废标处理。
1.5、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6、项目实施地点: 东方市
1.7、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
1.8、付款方式: 见第五章合同文本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3、其它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单位为其他组织的,需提供相关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3. 投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7日08: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在海口市海垦路金都花园1栋502房,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标包名称 |
标包编码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及污染物溯源分析 |
zdcg-2020-030700101 |
500 |
10000 |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4月10日9:00 。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4.3、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5.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5.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6. 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6.1、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0-03-20 起至 2020-03-27 止
6.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 4月10日9:0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支付地址:转账支付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海航支行
帐号:4 6001 0025 3605 3037 117
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2、用途须注明简要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 40 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5585865
采购代理: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898-68983453
地址:海口市海垦路金都花园1栋502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