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hdlcg-2023121-xj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广晓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通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玻璃丝带、镀锡铜采购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THDLCG-2023121-XJ01)
1.采购条件
通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玻璃丝带、镀锡铜采购计划(计划编号:THDLCG-2023121)已完成审批及备案,采购人为通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物资需求清单
包件号
物资名称
最终用户
数量(kg)
采购明细及技术要求
交货地点
TL2023121-1
镀锡圆铜线
天水铁路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见附件1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坚家河4号指定地点
TL2023121-2
无碱玻璃丝带
10000
见附件2

2.2 付款方式:包件:TL2023121-1 镀锡圆铜线,款到发货;
包件:TL2023121-2 无碱玻璃丝带,货到票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付款。
2.3 采购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
2.4 采购方式:按实际需求,分批实施采购;
2.5交货期:订单签订后10天内到货。
2.6 其他要求:镀锡圆铜线只报“加工费”,结算价格按照订单签订当日长江现货铜均价+加工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财务能力: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运行正常。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具有相关业绩。
3.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供应商必须为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应提供品牌的正式授权代理证明或渠道证明。
3.6非最终用户《合格供应商名录》或《候选供应商名录》范围内的供应商,如参加本次询价采购,可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被采购人采纳,可依据最终用户相关要求和流程办理产品准入和供应商资格认定,包括但不限于:入厂检验、材料试用、工艺验证、认证审核等。新供方在进入最终用户《合格供应商名录》或《候选供应商名录》后,方可与最终用户签订批量采购合同。
3.7其他要求: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自2021年 1月1日至挂网公示之日起无重大事故。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价报名
合格供应商请在2023年8月1日08时00分至2023年8月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此期间,登录通购网(www.crscec.com)下载《报价承诺表》。非合格供应商在此期间联系采购人报名(获取《非合格供应商响应文件》模版)。
询价文件售价:不收取。
5.询价响应
2023年8月4日09时00分开始至2023年8月7日9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将《报价承诺表》或《非合格供应商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THDLJC@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供应商名称+包件号”。开标及评审时间即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00分)。
6.电子采购相关要求
6.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6.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3若供应商询价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4供应商为保密需要,可以选择对响应文件加密,但在开标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以便采购人联系后获取密码。若采购人在开标期间无法及时联系到供应商,造成响应文件无法及时打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报价要求
(1)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3)供应商按采购内容数量报价,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订单数量为准。
(4)非最终用户的合格供应商(包含已在最终用户《合格供应商名录》内,但不是本次采购物资的合格供应商),如未联系采购人报名,或者未按照《非合格供应商响应文件》格式报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5)询价采购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
8、评审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评审小组)依据最终排名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每包件只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广晓
联系电话:17739512256 0391-2632896
邮箱:THDLJC@126.com
通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8日
附件1
镀锡圆铜线采购明细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mm)
采购数量(kg)
1
镀锡圆铜线
d 0.15
5000
2
d 0.18
5000
3
d 0.20
3000
4
d 0.25
5000
5
d 0.30
2000

镀锡圆铜线采购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镀锡圆铜线的型号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728 锡锭
GB/T 3048.2-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金属材料电阻率试验GB/T 3952 电工用铜线坯
GB/T 4909.2-2009 裸电线试验方法 尺寸测量GB/T 4909.3-2009 裸电线试验方法 拉力试验
GB/T 4909.9-2009 裸电线试验方法 镀层连续性试验 多硫化钠法GB/T 4909.10-2009 裸电线试验方法 镀层连续性试验 过硫酸铵法GB/T 4909.11-2009 裸电线试验方法 镀层附着性试验
GB/T 4910 镀锡圆铜线
GB/T 26125 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

3 型号及表示方法
3.1 镀锡圆铜线的型号为 TXR,名称为镀锡软圆铜线。
3.2 表示方法:镀锡铜线用型号、规格及标准编号表示。
示例 1:TXR 0.500 GB/T4910-2022:表示镀锡软圆铜线,标称直径为 0.500mm,软态。
4 技术要求
4.1 镀锡铜线的标称直径及偏差应符合表 1 规定。
4.2 材料
4.2.1 铜线应符合 GB/T 3952 的规定。
4.2.2 锡应符合 GB/T 728 的规定,不低于 2 号锡。
4.3 伸长率
4.3.1 镀锡铜线的伸长率应符合表 2 规定。
表 1 型号、规格、偏差
型号
标称直径 d mm
偏差 mm

TXR
0.016≤d≤0.050
±0.002
0.050<d≤0.125
±0.003
0.125<d≤0.400
±0.004

0.400<d≤4.000

±1%d

表 2 镀锡圆铜线的伸长率
标称直径 (d) mm
伸长率%
0.016≤d≤0.030
≥6
0.030<d≤0.050
≥8
0.050<d≤0.090
≥10
0.090<d≤0.250
≥12
0.250<d≤0.500
≥15
0.500<d≤2.000
≥20
2.000<d≤4.000
≥25

4.4 电阻率
4.4.1 镀锡圆铜线 20℃直流电阻率应符合表 3 规定。
表 3 镀锡圆铜线 20℃直流电阻率

标称直径 (d) mm
20℃直流电阻率 p Ω·mm2/m
v20
TXR
0.016≤d≤0.030
≤0.018785
0.030<d≤0.050
≤0.018730
0.050<d≤0.090
≤0.018510
0.090<d≤0.250
≤0.018020
0.250<d≤0.500
≤0.017700
0.500<d≤4.000
≤0.017600

4.5 表面质量
4.5.1 镀锡铜线的锡层表面应光滑连接,不得有影响产品性能的任何缺陷。用正常目力检查。
4.5.2 镀锡层应是连续的。经多硫化钠溶液试验后的试样表面应不变黑,或经过硫酸铵溶液试验后, 试验溶液的色泽应不深于标准比色溶液的色泽。
4.5.3 镀锡层应牢固地粘附在铜线的表面上,镀锡铜线按下表 4 规定卷绕,并经浸渍试验后,试样螺旋卷绕部分的外周表面应不变黑,镀层应无裂纹。
4.6 供货要求
4.6.1 原材料的生产厂家应保证每批供货原材料的一致性,后序所供的原材料都应与首件鉴定提供的原材料一致,如果更改配方,应提前告知我方,并再次进行首件鉴定。
4.6.2 原材料应适应公司的生产设备,满足公司生产速度及生产需求。
5 检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类型见表 4。
表 4 检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类型
序号
检验项目
试验方法
试验类型
1
外观
正常目力检查
T R
2
直径偏差
GB/T4909.2
T S
3
伸长率
GB/T 4909.3
T S
4
镀层连续性
GB/T 4909.9、 GB/T 4909.10
T
5
镀层附着性
GB/T 4909.11
T

6
20℃直流电阻

GB/T 3048.2

T S
7
限用物质要求
GB/T 26125
T
注:T 表示型式试验,S 表示抽样试样,R 表示例行试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1 每一批量产品交货时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为抽样试验 (代号 S)。每一批量产品应由生产企业检验部门进行抽样试验合格方可出厂。
6.1.2 型式检验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项目进行型式试验 (代号T ) 。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隔三个月;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 组批和抽样规则
6.2.1 产品的每一到货批量为一检验单位, 同一批号原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生产的为一批 。
6.2.2 原材料供应商每一生产批量应附带一份原材料质量证明书。
6.2.3 检验项目每批按 1%抽样,但不少于 3 盘,批量较大的不多于 10 盘。
6.3 合格判定
出厂检验有任一项不合格时,应对不合格试验项目进行加倍抽样试验,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量产品为不合格品。
7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7.1 包装
镀锡铜线应均匀地绕在线盘上交货,线端必须固定牢靠,线匝不得紊乱,最外层线与线盘侧板边缘应保持适当的距离。为了尽量避免复绕浪费。要求用塑料盘具包装交货,每盘重量原则上不大于6kg。每盘线应妥善包装,存放在干燥、无腐蚀气体的地方。
7.2 标志
每盘镀锡铜线上应附有标签,标明: a 制造厂名称
b 型号及规格
c 毛重及净重: kg d 制造日期: 年、月
e 加有 RoHS 标志(用于环保要求的同轴电缆)。
7.3 运输
运输中应防潮、防蚀,防止在装卸、吊运、堆放和运输中受到损伤。
7.4 贮存
产品应储存于干燥、清洁的仓库内,并避免与活性化学药品同时贮存。
8 批次要求
材料供应商需明确提供产品的批次规定,以保证原材料的一致性。
附件2
电线电缆用无碱玻璃纤维带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电线电缆用无碱玻璃纤维带的产品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及运输。
本规范适用于作为电线电缆绝缘、耐火隔层或阻燃包带使用的无碱玻璃纤维带(简称无碱带),无碱带也可用作电器的绝缘包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549
纤维玻璃化学分析方法
GB/T
282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GB/T
4204
玻璃纤维布、带、管代号
GB/T
5434
纺织玻璃纤维术语及定义
GB/T
6378
不合格品率的计量抽样检验程序及图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7689.2-2013 增强材料 机织物试验方法 第 2 部分:经、纬密度的测定GB/T 7689.3-2013 增强材料 机织物试验方法 第 3 部分:宽度和长度的测定
GB/T 7689.5-2013 增强材料 机织物试验方法 第 5 部分:玻璃纤维拉伸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的测定
GB/T 9914.2-2013 增强制品试验方法 第 2 部分:玻璃纤维可燃物含量的测定
JC/T 174 碱玻璃纤维带
3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3.1 无碱带应采用铝硼硅酸盐玻璃纤维织制而成,其碱金属氧化物含量应不大于 0.5%。
3.2 拉制玻璃纤维原纱时,采用纺织型(石蜡乳剂浸润,其含量应不大于 2.2%,如更换其他类型的浸润剂或改变含量由供需双方协商而定)。
3.3 无碱带的宽度及允许公差见表 1 规定。
3.4 无碱带的规格及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3.5 无碱带的外观疵点,应符合 JC/T174 的规定,但作为电缆包带使用时,对其中外观疵点一项如不影响使用,可不作为疵点类处理。
表 1 无碱带的宽度及允许公差 单位:毫米
宽 度
允许公差
8、10、13、15
±1
20、25、30、35、40、50、60、70、80
±2

注:非表 1 中所列宽度及允许公差,由供需双方协商而定。
表 2 无碱带的规格及物理机械性能

产品代号

原纱号数×股数
单纤维公称
直径mm

厚 度mm

密度
(根/10mm)

断裂弦度
(10×100mm 带条不小于)

组 织
经纱
纬纱
经纱
纬纱
经纱
纬纱
ET6
6*2
6*2
5.5
5.5
0.06±0.02
27±2
22±2
130
平纹
ET10
12*2
12*2
5.5
5.5
0.100±0.02
27±2
15±1
200
平纹
ET15
24*2
12*2
8.0
5.5
0.150±0.02
20±1
11±1
200
平纹
ET20
24*2
24*2
8.0
8.0
0.200±0.02
20±1
15±1
400
平纹
ET25
24*3
12*3
8.0
5.5
0.250±0.02
40±3
7±1
700
2/2 平纹

3.6 无碱带应成卷,卷轴尺寸由供需双方协商而定。成卷应紧密整齐,每卷长度必须符合表 3 的规定。允许用长度不少于 6m 的无碱带搭接成卷,每卷按长度计平均为 50m(不足 50m 部分按 50m 计),只允许有一个搭接头,但在每批出厂产品中,搭接的卷数,不得超过 10%;经供需双方同意,允许长度少于6m 的无碱带搭接成卷,搭接头的重迭长度应不大于 20mm,并用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或其他等效粘剂胶粘牢固,搭接必须对齐,并保持平整。
表 3 无碱带的长度、厚度、宽度 单位:毫米
型号
厚度 mm
宽度 mm
每卷长度 m
参考长度
ET610

0.06
10
100±5%
1060
ET615
15
100±5%
710
ET1020

0.1
20
100~1000±5%
420
ET1025
25
100~1000±5%
350
ET10020
30
100~1000±5%
300
ET1025
40
100~1000±5%
250
ET1030
50
100~1000±5%
210
ET2020

0.2
20
100~1000±5%
280
ET2025
25
100~1000±5%
240
ET2030
30
100~1000±5%
200
ET2040

0.2
40
100~1000±5%
170
ET2050
50
100~1000±5%
140
ET2060
60
100~1000±5%
100
ET2070
70
100~1000±5%
80

3.7 供货要求
3.7.1 原材料的生产厂家应保证每批供货原材料的一致性,后序所供的原材料都应与首件鉴定提供的原材料一致,如果更改配方,应提前告知我方,并再次进行首件鉴定。
3.7.2 原材料应适应公司的生产设备,满足公司生产速度及生产需求。
4 检验规则
4.1 检验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4.1.1 每一批量产品交货时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为抽样试验 (代号 S)。每一批量产品应由生产企业检验部门进行抽样试验合格方可出厂。
4.1.2 型式检验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项目进行型式试验 (代号T ) 。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隔三个月;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4.2 组批和抽样规则
4.2.1 产品的每一到货批量为一检验单位, 同一批号原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生产的为一批 。
4.2.2 原材料供应商每一生产批量应附带一份原材料质量证明书。
4.2.3 一组试验样品应从同一批量产品中按 5%抽取,但不得少于两卷。
4.3 合格判定
出厂检验有任一项不合格时,应对不合格试验项目进行加倍抽样试验,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量产品为不合格品。
5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5.1 包装
无碱带应用柔软的包装材料包装,包装好的无碱带应装在干燥、清洁的包装箱内,每包无碱带应该有产品合格证。
5.2 标志
包装箱上应注明: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产品品种及型号、批号、制造日期、质量、采用标准号等。
5.3 运输
产品运输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和雨淋。要保持干燥不污染,包装完好。
5.4 贮存
贮存在清洁、阴凉、干燥、通风库房内。在自然环境温度下,自交货之日起质保期为二年。
6 批次要求
材料供应商需明确提供产品的批次规定,以保证原材料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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