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7-140900-89-01-968498
预算金额67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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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1 忻州市康养园区建设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忻州市忻府区建设路以西,慕山路以东、汾源街以南、九原街以北 忻州市云锦置业有限公司 山西鑫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拟在忻州市忻府区建设路以西,慕山路以东、汾源街以南、九原街以北建设忻州市康养园区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1787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166.9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忻州现代康养职业学院(暂名)和康养实训基地(暂名),忻州现代康养职业学院建设有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体育馆、校级办公用房、大学生活动用房、学生宿舍、单身教师宿舍、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场地硬化及绿化等;康养实训基地规划床位500张,建设有1栋综合楼(包含门诊部、急诊部、医技部、康复训练大厅、住院部、后勤保障部)、高压氧舱、液氧站、锅炉房、场地硬化及绿化等。该项目已取得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0-140900-89-01-412352),项目总投资15775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7万元。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大气环境管理,做好“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100%围挡、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苫盖)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忻州现代康养职业学院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忻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康养实训基地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和清净下水进入院区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消毒”、处理能力585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忻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忻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忻州现代康养职业学院和康养实训基地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康养实训基地2台燃气锅炉分别采用低氮燃烧锅炉,废气经各自8.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表3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位于地下,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周边绿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的排放标准。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定期维护、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忻州现代康养职业学院西边界,康养实训基地东、北、南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忻州现代康养职业学院东、北、南边界,康养实训基地西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值。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定期清理油烟机及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后,交由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和处置活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纯水制备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中药渣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医疗废物、污泥、废药物、药品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分区存放,废药物、药品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必须满足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指标:颗粒物0.041t/a,二氧化硫0.152t/a,氮氧化物0.437t/a,化学需氧量4.152t/a,氨氮0.208t/a。
首次公示采取网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单位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8日;报纸公示2024年7月30日和8月1日,同期进行了张贴公示;2024年9月11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2 协合繁峙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繁峙县繁城镇东魏村、东峪村一带 繁峙县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新能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拟在繁峙县繁城镇东魏村、东峪村一带建设20MW风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台5.0MW的风机机组及1座35kV汇集站,并配套建设35kV集电线路及相关附属设施。该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准批复(项目代码:2406-140900-89-05-868264),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万元。 (一)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植被恢复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1、以保护林地、草地为环境保护重点,微观选址选线、优化风机布置,制定减少生态影响的施工方案进行项目建设并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创造后期植被恢复条件,你公司须对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专门堆置,并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剥离表土回覆。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认真执行林地、草地的补偿制度,落实相关经费。
3、落实风电机组及箱变区、检修道路区、集电线路区、汇集站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水土流失防治与生态恢复措施。最大限度缩小风电机组、检修道路施工边界,减轻生态破坏,边建设、边恢复。风电机组施工完毕,周围全部平整覆土,进行恢复植被和绿化硬化。检修道路侧边采用原地貌石质排水沟,场区检修道路施工结束后,临时道路占地应恢复植被进行绿化。
4、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把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首要依据,落实项目区绿化措施,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按《报告表》要求的方式合理处置,禁止顺坡倾倒。
(三)严格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冲洗用水,沉淀后用于土砂石拌合、场地道路洒水,不得外排;运营期设置1座60m3集水池,生活污水排至0.5m3/h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冲洗用水。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做好“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100%围挡、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苫盖)等扬尘污染治理的相关工作;办公生活用热采用电采暖,不得自建燃煤设施。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风电机噪声影响防护工作。根据《报告表》噪声预测影响,你公司应主动上报繁峙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风机外500m范围内设置噪声防护区,禁止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目标。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油、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汇集站内危废贮存点,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堆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七)本次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不包括外送线路。
3 中广核忻州宁武100MW农林光互补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忻州市宁武县境内 中广核宁武太阳能有限公司 山西新能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拟在忻州市宁武县境内建设中广核忻州宁武100MW农林光互补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中广核宁武100MW农林光互补发电项目升压站~中广核宁武聚能220kV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路径长度31km;(2)聚能220kV升压站扩建一个220kV出线间隔;该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准批复(项目代码:2307-140900-89-01-968498),项目总投资67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 (一)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及时恢复施工道路和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
(三)做好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3093328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0日(报告书)
 
        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8日(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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