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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公司2017年度微小基站通信配套基础设施租赁(协助模式)摘牌项目业务区任务意向(第十一期)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深圳公司2017年度微小基站通信配套基础设施租赁(协助模式)摘牌项目业务区任务意向(第十一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25 过期时间: 2018-02-02 发布公司/部门: 深圳分公司/工程建设中心
深圳市蛇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深圳思科通信有限公司、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通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佳联信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捷昌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汕头市达濠建筑总公司、深圳市创益信通信网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中南元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威士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2017年度微小基站通信配套基础设施租赁(协助模式)优化方案》中业务区分配模式及实施细则,第十一期业务区任务分配结果具体如下:
一、 业务区划分情况
详见纪要。
二、 本期任务意向情况
(1) 各业务区意向情况对应的具体站点名称及地址详见附件2《深圳公司第十一期微小基站通信配套基础设施租赁(协助模式)业务区任务意向清单》。(备注:本次意向清单为目前规划方案,最终定址站点数及站点位置以网优方案为准。)
(2) 任务分配后,以公告时间起算工期,未按期交付的站点将按规则考核。
二、后续工作
1、请业务区对应单位在规定的应答工期内,主动发起物业技术定址复核工作,并开展验收交付准备工作。任务给定的工期已包含技术定址时间。
2、业务区对应单位完成编制物业竣工报告,提供物业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文件,以便我司开展正式的物业验收工作。
3、若业务区对应单位不能按照应答工期或交付不合规,我司将严格按照附件3《微小基站通信配套基础设施租赁(协助模式)任务分配及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考评处理。
该文件仅为对业务区站点的意向进行确认,不具有任何委托建设的效力(即不涉及认为委托建设的内容),物业交付验收前后的一切安全责任及法律纠纷(含各项协调事宜)由业务区对应单位自行独立承担,均与我司无关。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附件:
业务区任务第十一期.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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